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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22-06-18      截止时间:2022-07-15    阅读量:3342次     
活动赏金:
600.00

关于征集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

形象标识(Logo)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以下简称“省空间所”),是一家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监测、评价,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设计),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生态环境,地理信息,测绘工程,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建筑装饰装修,机械设备及配件,探矿工具等多专业多领域为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单位,系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湖南省地质院。
省空间所办公大楼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100号有色地勘大厦,地处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核心地段,紧邻长沙高铁南站、长沙黄花机场。
省空间所始终践行“大地质、大资源、大生态、新空间、大数据”的工作观,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锚定“三大战略”任务目标,聚焦落实城市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其他空间四大主责主业为主题,以平行建设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两个维度为主线,高起点、全方位、有重点地稳步推进构建湖南国土空间调查监测事业新体系!
为进一步扩大省空间所的知名度、美誉度,展示空间所辉煌成就,立体展示空间所形象,营造浓厚文化氛围,现面向全所职工及家属征集高新教育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省空间所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要求
1.标志性。设计作品需具有一定的思想、理念来源,能够突出省空间所主责主业,体现省空间所的工作观及前进方向,并结合“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的名称。
2.艺术性。设计作品要求构思巧妙,设计新颖、寓意贴切,通俗易懂、色彩简明大方、图案清晰流畅、易于识别,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教育规律和特点。
3.实用性。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介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原创性。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投稿。应征者负责作品侵权责任。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可以调用。
三、征集方式
1.征集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
2.征集范围:面向全所职工及家属公开征集,单位(个人)和个人均可参加。可以是个人设计,也可以是团队创作。
3.投稿方式及要求:本次征集只接收电子稿件(如有手绘稿件,请高清扫描后上传),作品应附有相关创作说明(300字以内,写明投稿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形象标识(Logo)单独作为一个图片文件(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并提供图像源文件)包括不限于手绘的扫描件、用PS像素制作的、和用AI做的矢量文件,最后,将创作说明(word)、形象标识图片文件形成一个压缩文件夹以邮件附件形式报送。邮件注明“省空间所形象标识投稿”,在指定时间发送邮箱(hndzkjs@163.com),联系方式:史晶15073294590,徐祥雨13786268637。如遇相同(相近)形象标识,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省空间所将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筛选,有选择性地采纳部分作品中的理念、内容、素材进行总体设计,最终形成省空间所的形象标识。对于被采纳的作品将给予600元的奖励。对积极参与投稿作品的人员给予纪念品以资鼓励。
五、声明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确定,作品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特此通知。
 
湖南省国土空间调查监测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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