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特色农路品牌,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特面向社会征集农村公路“一县一品牌”品牌LOGO、品牌名称及宣传口号。
所征集的“一县一品牌” LOGO以及品牌名称、口号要体现高邮市农村公路特点,可结合地方文化、生态资源、产业特点等方面,彰显高邮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文化内涵。
1、“一县一品牌” LOGO。应便于识别和传播,设计风格应简洁、明快,创意独特,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需提交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2、品牌名称。要能够体现高邮市农村公路的特点、功能、形态等属性,彰显地方特色;同时要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高效发挥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不超过10个字,同时提交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3、宣传口号。指与品牌名称具有呼应性的宣传口号,要高度总结、凝练品牌特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有利于宣传与推广,不超过20个字,须附设计说明。
来稿需提供JPG格式文件,色彩模式需为RGB,分辨率不低于150,文件大小不低于5M,图案像素不低于2000×2000像素;并提供可编辑源文件(如AI、PSD、CDR等格式文件)。
五、参赛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电子投稿,投稿时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高邮市农村公路品牌创建征集”字样,以pdf文件形式提交(LOGO设计稿、电子稿以JPG格式作为附件同时提交),同一个作者提供2个及以上作品的,每个作品需单独填写附件。投稿作者需注明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0514—84632560
六、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高邮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征集到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LOGO、品牌名称和宣传口号最终正式采纳后,在高邮日报进行公布。
七、奖项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名;二等奖2名,奖励2000元/名;三等奖 3名,奖励1000元/名。
八、其他说明
1、参赛作品包括品牌名称、宣传标语及LOGO设计,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高邮市交通运输局所有,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应为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3、应征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归主办单位所有,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