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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70周年校庆纪念标识(LOGO)和纪念歌曲征集

发布时间:2018-03-15      截止时间:2018-04-11    阅读量:1484次     
活动赏金:
1000.00

 

为隆重纪念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建校70周年,展现学校发展成果和师生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决定开展校庆纪念标识(LOGO)和纪念歌曲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时间

  (一)征集对象: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

  (二)征集时间:2018年3月15日—4月11日

  二、作品要求

  (一)纪念标识(LOGO)

  1.设计要求:体现刑警学院70周年校庆主题, 充分体现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设计简洁精巧,寓意深刻,易于识别,富有美感。

  2.作品要用电脑绘图软件制作,稿件以JPEG格式提交,并附200字左右的设计说明以及作者相关信息。

  (二)纪念歌曲

  作品内容积极健康,体现我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现我校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表达对学校、公安事业和警察队伍的真挚感情。

  【原创歌词】

  1.歌词要符合“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体现中国刑警特色,质朴威严,简洁凝练,立意高远,既富有时代气息,又能体现我校“忠诚 求是 团结 奋进”的校训。

  2.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3.作品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标题小标宋三号居中,标题下右对齐仿宋体四号标明作者单位和姓名,正文仿宋体四号左对齐。要对歌词作简要说明或有典籍出处的,均在所有歌词下方注明。

  【原创歌曲】

  1.作品须为原创并未公开发表,可个人创作,也可集体创作。

  2.歌曲要立意新颖、积极向上、易于传唱,不限形式、不限风格,时长须在4分钟以内。

  3.投稿时需提交音乐作品(MP3格式),并附一张歌曲简要文字说明和作者相关身份信息,A4纸规格,标题自命名并居中,正文仿宋体三号。

  三、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办法

  评审分网络评审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网络评审采用官微平台网上投票评选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数占总分的20%;专家评审由主办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占总分的80%。评选的最终结果将通过学校官微平台和校园网发布。

  (二)奖项设置

  学校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LOGO设计和纪念歌曲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四、有关说明

  (一)4月11日前,校内作者可打印纸质材料,并携带以上格式的电子版一起交工会办公室。外地作者可将作品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工会,邮编110035,或电邮:erik.li@163.com。联系人:徐晓娅,电话:024-86982367。

  (二)LOGO作品须为原创设计,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如涉及抄袭或侵权行为,一切责任有作者本人承担。应征作品一经选用,其使用权归刑警学院所有,校方可对其进行修改后使用。获奖歌曲的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歌曲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和媒体传播权归属学校。

来源:院工会

责编:滕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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