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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天津品牌”标志设计图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2      截止时间:2017-04-10    阅读量:1428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有奖征集“天津品牌”标志设计图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升全市质量发展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城市竞争力,以天津市实施品牌建设为着力点,抢抓“五大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精神,推动“天津产品”向“天津品牌”转变。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征集“天津品牌”标志设计图案。本次征集活动由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承办。

  一、征集时间

  2017年起3月10日至2017年4月10日。

  二、征集图案

  “天津品牌”标志,标志包括文字和图案。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

  (二)作品应寓意“天津品牌”具有高技术、高品质、高标准、高效益、高品牌的理念,同时体现天津的文化元素和底蕴、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富有象征意义。标志图案上要注明“天津品牌”中文字样。

  (三)作品应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于网站、文件、媒体宣传和产品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四)标志设计图案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保存为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也可用手工绘制。

  (五)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六)图形标志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七)不得在设计草图中带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四、其他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投稿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若提交计算机制图的草案,入围后需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格式(如AI格式)的电子文档。

  (三)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应征者寄送的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己保留稿底。

  (五)参选作品要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tjpp2017@163.com,文字稿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并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同时将设计纸质文本和有关资料邮寄到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标明“征集图案”。

  联 系 人:党代柱

  联系电话:23778069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16号鑫茂民营科技园D2座3层 天津市质量管理研究所

  邮编:300384

  五、评审办法

  (一)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标志入围作品4件。

  (二)主办单位将入围作品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并从中确定录用作品1件。

  (三)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作品中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明显抄袭的设计方案。

  六、奖励办法

  (一)入围但未被录用的标志每件设计报酬为1000元人民币(3名)。

  (二)入围且被录用的标志设计报酬为10000元人民币(1名)。

  (三)以上奖励均含税,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上缴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种。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9日

http://gk.tj.gov.cn/gkml/000125479/201703/t20170310_704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