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万元奖金征集LOGO,打响它山旅游品牌
发布时间:2016-05-24 截止时间:2016-07-18
阅读量:1164次
在它山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它山旅游形象,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公司LOGO方案。
1.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图案富有象征意义,能体现公司核心理念和千年古镇文化旅游特点。
2.简洁明快,构图新颖,色彩协调,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美感,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内涵丰富,寓意贴切,健康向上,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时代感。
3.通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
2.投稿内容需包括一个标识图形文件及释义文本文件(以“作者名+日期”命名图片和文本文件),以及作者个人信息(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征集方承诺为应征者个人信息保密。)
3.投稿人提供设计的JPEG(不低于1024*900像素)或PSD格式电子文档,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4.作品必须是原创,具有唯一性,如有借鉴其他作品元素,须注明元素来源,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投稿人提供设计的JPEG(不低于1024*900像素)或PSD格式电子文档,应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4.作品必须是原创,具有唯一性,如有借鉴其他作品元素,须注明元素来源,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权益
1.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结果将在公司网站、微信平台及凤凰网等媒体公布。
2.评奖方式:对征集到的作品,选取12幅作品作为入围作品,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定,确定作品获奖等次。
3.奖项设置: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其他未获一、二、三等奖的入围作品均获得优胜奖,奖金500元。
1.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征集方不负责甄别著作权利。
2.获奖作品的奖金为税前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 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征集方除按本启事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作者支付其他报酬。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归主办单位所有。凡应征者一旦投稿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鄞江自东晋隆安四年(即公元401年)起,设县治于小溪镇(今鄞江古镇),唐中期为句章、鄮县县城,著名的明州州治曾设此地,是宁波府的前身和发祥地,被誉为“宁波之根”。
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鄞江古镇依附于四明山麓,森林覆盖率达61.6%,境内南塘河、鄞江、小溪江清澈见底。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它山堰、古城考古遗址、悠久绚烂的石文化、它山庙会文化、非遗传承基地……文化氛围浓郁。
它山堰申遗成功,成为宁波首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为它山旅游再添风采;两江四岸项目部分道路改建完成,立面改造开工在即;鄞江古镇旅游总体规划出炉,依山傍水、山田共融的千年古镇开始焕发新颜。
为守护这一方人文山水,2015年5月,它山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运而生。
它山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它山堰公司),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金为4亿元,是市、区两级为加快推进鄞江古镇开发建设而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