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鸣翠湖水世界”的知名度,扩大企业影响力,推广宣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鸣翠湖水世界”企业形象标识(logo)、广告语及卡通形象,有关事项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 鸣翠湖水世界标识(logo);
英文简称:mingcui lake water world
2、 鸣翠湖水世界宣传用语、广告语;
3、 鸣翠湖水世界卡通形象(吉祥物、公仔)。
二、 征集要求
1、 宣传用语要求:语句简练、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突出水世界的水上项目游乐特征。
2、 企业宣传标志(logo)要求:具有明显水世界旅游业态属性和特征,与其他水上项目形象标识有明显区别,设计造型美观、新颖、简洁、大方、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容易记忆;
3、 卡通形象征集要求:造型形象、生动、活泼,尽可能结合水上乐园元素,蓝色色调为主,适合进行相关衍生品的开发、生产。
三、 注意事项
1、 作品一电子版形式、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等不限,请填充颜色,颜色不宜超过3种,颜色要清楚标注具体色标(标准色和辅助色);格式为psd或jpg格式(如为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用jpg格式上传)。应征作品需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
2、 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3、 作品请注明设计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4、 以上作品必须原创,logo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归“宁夏银天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5、 征集时间:2015年元月1日至2015年元月31日止。
6、 作品提交邮箱:949682651@qq.com ;咨询电话:13895488917或18660552730
四、 奖项设置
一、 单项奖
1、 企业logo入选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终身会员卡一张。
2、 卡通形象入选奖金人民币500元及终身会员卡一张。
二、 特等奖(企业logo和卡通形象同时入选)奖金人民币1500元及终身会员卡一张。
三、 入围奖及广告语入选者10名,每人奖励鸣翠湖水世界门票一张。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鸣翠湖水世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