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要求
1、标识设计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现代政务服务理念和特征,突出亲民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
2、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体现佳木斯地域特色,反映佳木斯市政务服务第一窗口形象, “阳光政务、市民之家”的理念;
3、图形简洁明快,易于识别,便于制作和传播,易于在公共场合展示及印刷使用;
4、接受色彩稿及电子版(jpg格式),含3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并签属作品原创承诺;
5、设计人在设计稿件上应提供个人姓名、性别、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准确信息。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18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三、征集方式
联 系 人:张德文 18249222888
邮 箱:18249222888@163.com
办公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诉接待台
五、评审奖励
征稿结束后,由“中心”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将设置优秀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优秀作品奖从设计方案中选出2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被采用的奖励5000元(不重复奖励);入围作品奖,选出4-5个作品,每个作品奖励500元。获奖者个人所得税自理。评审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其他说明
1、被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中心”所有,“中心”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2、应征作品的标识图案和相关内容等不得对他人的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本构成侵权。征集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启事由佳木斯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解释。
佳木斯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二0一四年五月六日
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14/05/501399441256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