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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杨梅仙子“义小梅”IP形象设计大赛

发布时间:2024-09-06      截止时间:2024-09-30    阅读量:7329次     
活动赏金:
3000.00

杨梅作为浙江最具特色的水果,是最典型的土特产品,浙江杨梅种植面积、总产值均占全国50%以上,是当之无愧的“杨梅之乡”。

义乌山清水秀,种植杨梅多达7000余亩,每到杨梅季节都会吸引各地杨梅爱好者前来采摘品尝。为了贯彻浙江省《杨梅酒产业发展三年提升计划》,推动义乌杨梅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产品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打响义乌杨梅和杨梅酒,决定举行“2024 义乌杨梅仙子‘义小梅’IP形象设计大赛”,向全国公开征集义乌杨梅IP形象设计,让“义小梅”走向世界。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4年9月30日

评审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5日

网络投票:

2024年10月5日至15日

公布结果:

2024年10月中旬

 面向对象 

全国所有

大专院校、设计机构、创作团队、个人均可参与,

参赛主体年龄不限。

‍‍‍‍‍‍‍‍‍‍作品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能够体现“杨梅仙子”活泼大方、开朗可爱、年轻活力的性格特点;同时,能展现开放义乌地方城市文化内涵和“义行天下”的品牌社会责任。

2、作品应具有亲和友好的特征,易于识别和记忆,立意新颖、识别度高,艺术性和观赏性突出。

3、作品应包含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须提交平面设计稿,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等3张)及延展场景效果图(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若完善的一套形象的视觉系统、故事设定,可作为作品加分项。作品也可以取对应的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正下方。(注:如应征方案中选,该中选应征方案中的作品名称,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作品最终名称) 

4、作品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各种使用环境下配套应用。

5、作品格式要求,出图为JPG格式,作品色彩分别为RGB模式和CMYK模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大小10M以内。应征作品评选入围后,须能提供可用于媒体传播及线下展印刷生产的源文件,创作使用软件不限(需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以便后期使用)。

6、作品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组根据作品的创意性、文化内涵性、艺术价值等要素进行打分,拟决出优秀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一)创意性:作品需具有新意与想像力,视觉辨析度高,能体现“义”、“梅”等文化特质。设计新颖独特,作品拥有或可申报知识产权。

(二)文化内涵:能够体现“世界义乌”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底蕴、独特地域文化魅力,作品应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造型生动,作品设计中有完整和生动的故事情节所形成的叙事特质,赋予“义小梅”积极、鲜活的形象。造型色彩美观协调,理念表达清晰明确。

(三)艺术价值:作品设计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艺术形象生动、典型,较好地满足大众的审美要求,为大众所接受,易于转化为各类文创衍生品。

奖项设置

【金奖】1名

奖金3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及其他大礼包

【银奖】2名

奖金各1000元

颁发获奖证书及杨梅酒礼包‍‍‍‍‍‍‍‍‍‍‍‍

【铜奖】10名

奖金各100元

颁发获奖证书及杨梅相关礼品

【参与奖】

奖品为定制“义小梅”挂件‍‍‍‍‍‍‍‍‍

参与方式

1.邮箱投稿: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设计作品提交至指定邮箱:1457144766@qq.com ,作品需符合竞赛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统一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并注明“义小梅IP形象+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2.联系方式:请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手机+有效邮件。‍‍

 参赛须知 

 1.参赛作品不得含违反国家现行法律、颠覆活动等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迷信及其他不健康内容信息;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与IP形象;不得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问题,并确保未在其它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不得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取消其获奖奖项,参赛作者需接受并尊重主办方及承办方针对原创性的判定结果,如有任何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作者承担。

3.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参赛者在按照赛事规定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时,须同意参赛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归大赛主办单位独占性所有,参赛者不得自行使用、处分或授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对于参赛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可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参赛者无异议也不得主张费用或权利。最终未获得任何奖项的参赛作品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将归还参赛者。

4.本次IP形象设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电话:19957945011(微信同号)

邮箱:1457144766@qq.com

 

义乌杨梅IP形象设计征集小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