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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4-08-16      截止时间:2024-09-15    阅读量:7365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新时代阿克苏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阿克苏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阿克苏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征集内容

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应征者以个人、团体等身份报名均可。

四、活动时间

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以收稿时间为准)

五、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体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擦亮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 


(二)LOGO主题鲜明,寓意贴切,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 

(三)作品为图案和字母的结合体,具有阿克苏地区辨识度,形象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合理,寓意深刻,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四)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六、报送渠道

作品征集截止至2024年9月15日18:00。请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dqmztjcjb@163.com邮箱,并注明“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 (LOGO)应征作品”。 联系电话:0997-2122079

七、投递要求

应征者所提交应征作品为电子版本,储存为源文件和PNG(或JPG、JPEG)格式文件,清晰度不小于300dpi,尺寸不小于5M。同时,需填写报送《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见附件),说明作品名称、投稿类别、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及300字创意构思说明等。

八、评选公示及奖励设置

(一)评选公示。由阿克苏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阿克苏零距离”“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作品一经采用,应征者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 

(三)其他事项。此次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奖金交付于作品的创作者或指定代表人。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若本次征集未评审出可采用的作品,则一等奖空缺。

九、征集声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均不予退还。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尚未注册且未实际使用,应征者及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发生版权或侵权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同时取消应征资格。

(二)征集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内容。

(三)应征作品入选后,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有权对作品进行注册、修改、设计、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主办单位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报酬和税费。

(四)评选结果公告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出现雷同作品,以最先投稿者为准。

 

阿克苏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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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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