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慈善会是在狮山镇委镇政府指导下成立的公益慈善机构。自2003年成立以来,慈善会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秉持“人人可慈善,事事皆公益”的慈善理念,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活动,如赈灾济困、孝老敬老、抚孤助残、助医助学、社区治理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推动狮山慈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营造“大爱狮山,慈善同行”的慈善工作格局,更好展现狮山慈善会在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传递慈善会的精神内涵和时代意义,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狮山慈善会标识(logo)。
01征集内容
狮山慈善会标识(LOGO)
02征集单位
主办方:狮山慈善会
03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
04设计要求
05投稿方式及要求
投稿者请填写征集活动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或扫描,随投稿作品发送至345124409@qq.com。投稿邮件应在标题处写明“狮山慈善会LOGO征集+投稿者姓名/名称”。
每件作品应附有作品名称及创意说明,阐述设计理念、寓意、背景等。 作品征集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06评选及奖励
根据评审规则,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经过初评、终评环节,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奖励奖金以作品为单位颁发,由获奖投稿者领取后自行分配。所有奖项涉及的税费由获奖投稿者自行承担。
07其他说明
1、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投稿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准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组织名义参加的投稿者需提供组织名称、营业执照照片或扫描件、准确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投稿者自向主办方投稿之日起,即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投稿设计方案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投稿设计方案一切图像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衍生权利,在法律许可的方式和途径下,全部无偿、自动、永久转让给主办方;投稿者不得将该投稿设计方案再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3、作品一经获奖,即视为投稿者均认可本作品系受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狮山慈善会对该作品自公布获奖之日起享有作品的著作权等所有权利,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有权将标识(LOGO)用于注册商标;未经活动主办方许可,投稿者均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获奖作品。
4、狮山慈善会标识(LOGO)最终采用方案由狮山慈善会确定。
5、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原创,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内容;不得与其他标识标志雷同,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6、投稿作品如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由投稿者负责解决纠纷,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主办方有权取消投稿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者需向主办方退还奖金。
7、狮山慈善会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均视为知晓并认可本启事内容。
8、咨询电话:黄先生0757-8668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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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慈善会标识(LOGO)
征集活动登记表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慈善会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