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浙江省首部关于人才发展促进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明确将鲁迅先生诞辰(9月25日)所在周定为绍兴人才周。为进一步打响“现代化名士乡”品牌,营造敬才爱才惜才良好氛围,在首届“绍兴人才周”即将来临之际,特面向全社会发布征集令,公开征集具有创意、高辨识度且富有号召力的“绍兴人才周”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人才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绍兴人才周”形象标识(LOGO);
2.绍兴城市人才宣传标语。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
三、作品要求
1.形象标识设计需紧扣“绍兴人才周”主题,彰显绍兴地域特色和人才发展战略。
2.形象标识应具独特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构图主旨鲜明、易于辨识、记忆。
3.形象标识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需提供矢量源文件(包含图形及专用字体)和JPG格式效果图,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上设计说明(500字以内)。
4.城市人才宣传标语控制在16字以内,朗朗上口,让人印象深刻,能够传递绍兴对人才的满满诚意。
四、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标题注明“作品名称+姓名+单位”。
投稿邮箱:ynhzlogo@163.com
咨询电话:0575-85250393 15257580713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绍兴人才周”标识和宣传标语评审工作,确定入选作品。并设置以下奖项:
1.“绍兴人才周”标识:优胜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1000元。
2.城市人才宣传标语:优胜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
以上涉及奖金均为税前人民币,所得税由获奖的个人或团体自行承担。
六、有关事项
1.面向全社会征集创意设计作品,不设门槛,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投稿参加。
2.所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违反《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将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保留取消相关作者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3.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主办方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和再创作,不再另付报酬。
4.投稿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将作为作品著作权归属及活动奖励的依据。
5.本次征集不收参赛费,所有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
附件:“绍兴人才周”形象标识和城市人才宣传标语征集申报表
绍兴人才周筹备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