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子洲县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提升子洲县农产品知名度、竞争力和市场价值,助力子洲经济高质量发展,子洲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洲县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LOGO),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子洲县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2024年8月7日-8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为子洲县区域公共品牌名称或品牌形象标识(LOGO),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品牌名称或品牌形象标识(LOGO)需附有释义,说明作品的创作理念,字数不超过300字。
3、品牌名称及品牌形象标识(LOGO)能体现子洲县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及文化内涵,具有标识性,有助于建立和保持产品在用户心目中的形象。
4、品牌名称应在四字以内,具有原创性、朗朗上口,具有辨识度、便于传播,具有文字传播力和感染力。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五、投稿要求:
1、应征者可只参与品牌名称或品牌形象标识(LOGO)其中一项投稿,也可同时投稿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LOGO)。同一作者最多可投稿两件作品。
2、品牌名称、设计理念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品牌形象标识(LOGO)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同时附源文件(AI、PSD等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
3、应征稿件以电子稿形式提交到邮箱:zzctgs@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子洲县区域公共品牌设计(姓名)”,并在邮件内注明应征者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等)。
六、活动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专家评审组按照统一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依据评分选定作品。
七、奖项设置:
1、本次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和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共设置2个奖项,公共品牌名称一经使用奖励2000元,品牌形象标识(LOGO)一经使用奖励3000元。
2、若投稿作品达不到主办单位要求,相应奖项可空缺。
3、若评选出的获奖作品有多个参评者投稿,则选择最先投稿的参评者为获奖者。
八、注意事项
1、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条件。如出现相同作品,按收到投稿的时间先后顺序评定,奖项评定给最先投稿的作品。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品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4、被选用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提交作品进行修改或二次创作,主办方有对其进行修改与组合的权利。
5、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