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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印象”十大建筑工程形象标识征集

发布时间:2024-08-07      截止时间:2024-08-21    阅读量:7272次     
活动赏金:
3000.00

今日,“富春印象”十大建筑工程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启动。


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此次形象标识征集作品以展现“富春印象”十大建筑工程的丰富内涵与独特魅力,映射我区自2014年撤市建区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设计提升等方面的显著成果为主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原创首发作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

 

一、作品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21日24时

二、作品要求

1.LOGO设计必须与“富春印象”十大建筑工程活动主题相关;

2.LOGO风格不限,但需要体现“富阳建筑”相关的元素,立足富阳撤市建区10周年、富阳城市发展等特点,富有创意,简洁大方;

3.作品可手绘或电脑制作,手绘稿需提供照片或电子扫描件,电脑制作需要上交电子档,同时附上活动报名表;

4.可团体参加,团体人员不得超过3人;

5.遵守“文责自负”原则,所提交设计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如有抄袭则取消比赛资格。

三、参与方式

1.投稿作品需包含不小于5M的jpg、png等可预览格式的原创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将作品名称、活动报名表和投稿作品(文件名为作品名称)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121863285@qq.com,邮件标题为“富春印象”十大建筑工程LOGO设计投稿+作者姓名。

扫描下载活动报名表↓↓↓

图片

 

3.如有不明事项可拨打电话0571-63328428(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咨询。

四、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区住建局将联合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最佳创意奖1名,奖金3000元

优秀设计奖3名精美奖品各1份(价值500元)。

评选结果将在“富阳发布”“富阳日报”“富阳建设”等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注:奖金个税(按国家法定)部分由获奖者承担,实际发放金额为扣除个税后金额。】

六、注意事项

1.入围和被选用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享有署名权,作者不得将作品另作他用;

2.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原件并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

3.作品入选后作者需提供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特殊字体,图片像素不小于像素1024×1024px,分辨率精度不低于300dpi;

4.为配合活动需要,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对作品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5.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