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大赛

宁化县征集文明实践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创新案例(仅限本县)和文创产品

发布时间:2024-08-06      截止时间:2024-08-30    阅读量:7134次     
活动赏金:
2000.00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宁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成效,展现文明实践带来的深刻变化,助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进一步发展,持续深化宁化县“红土地上客家人”文明实践品牌,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文明实践我行动 时代新风润八闽”主题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明电﹝2024﹞2 号)精神,宁化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明实践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创新案例(仅限本县)和文创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30日

三、主题要求

紧扣新时代文明实践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大任务,结合理论宣讲、社会宣传、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乡风文明建设、法律服务、卫生健康服务和环保服务等十大平台,展示宁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群众、为民便民的工作理念和文明实践带来的深刻变化、塑造的崭新风貌,传递主流价值,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文明风尚。

四、作品要求

投稿作品要围绕宁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内容,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要善于从百姓身边的事情中选取题材,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导向性。要注重挖掘宁化历史、文化、人文、风俗等元素(重点体现宁化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在作品中有机融合,充分体现地域文化品味和特色。

(一)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征集类型为平面类,作品“JPG”格式,色彩模式RGB,规格A3(297×420mm),压缩率不小于9,分辨率300dpi。可以是单张作品也可以是组图,组图不超过5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B。

(二)宣传标语。能够高度概括内涵和宗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文字鲜明简洁,通俗易懂,易于传播,每条作品字数不超过18字,每人投稿作品不得超过3条。

(三)创新案例。面向宁化县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及各社会公益团体文明实践特色活动项目征集。案例需为宁化县辖区内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涌现或培育的优秀典型(可以是文明实践基地或文明实践特色活动项目),文字内容含背景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需提炼大、小标题,字数1000字左右。

(四)文创产品。投稿作品需报送实物和设计稿。产品需融合宁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特色文化,富有市场吸引力,具备批量生产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保存、携带或邮递;具有一定纪念性,要求作品主题鲜明、形式独特、制作精湛,具有一定的馈赠、纪念或收藏价值。

五、投稿方式

(一)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电子稿及报名表(附件1)发送邮箱,创新案例电子稿发送邮箱。投稿邮箱:nhwmb01@163.com。

(二)文创产品:电子稿及报名表(附件1)发送邮箱,并邮寄实物。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山路1号宁化县委宣传部。收件人:李玉琴,电话:0598-6834919;邮编:365400。

六、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奖项设置。本次作品征集活动设置一定数量奖金,同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1.公益广告。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2.宣传标语。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

3.创新案例。报送的创新案例,由组委会择优推送至省、市参评,获评省、市级优秀案例的,分别给予10000元(市级)、20000元(省级)文明实践项目经费支持。

4.文创产品。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以上奖项设置视参赛作品数量酌定,若各类别收集到的作品数量少于5件且报送作品质量不高,经评审组讨论决定,从中择优选取投稿作品至省、市参评,若获省、市级奖项则给予一定数量奖金鼓励,该类别县里不再开展奖项评选。

七、其他要求

(一)投稿作品需详细填写附件表格,作品文件名和邮件标题格式为“作品类别+单位名称或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二)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不得一稿多投,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四)参加投稿的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有权在对外宣传、展览交流、相关出版物中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提交参赛作品者,视为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中共宁化县委宣传部

2024年8月5日


 

 

附件1:公益广告、宣传标语、文创产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文明实践创新案例格式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