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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田园IP形象设计征集

发布时间:2024-08-02      截止时间:2024-08-20    阅读量:7288次     
活动赏金:
3000.00

征集公告:

    为打造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幸福村的公共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现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幸福”IP形象标识设计方案,为幸福村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具体公告如下:

PART 01

一、作品要求:

    1、“幸福”IP形象要易于识别、记忆,能够展示幸福村村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彰显幸福村独特的文化魅力。标识图案必须围绕“在希望的田野上”为主题,进行IP形象设计。

    2、IP形象应积极向上、突出重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符合“在希望的田野上”设计特点,能够用于设计深化和3D形象设计;具体的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创性,且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造。

    3、投稿作品不限于手绘、鼠绘,无需制作设计图,作品尺寸不限制,大小不能超过10M,格式必须为:jpg/png/jpeg;投稿时需附一段简要介绍,包括设计理念、IP性格、设计故事等。

PART 02

二、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

    2、征集范围:任何个人,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均可参与投稿。

    3、投稿方式: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所有投稿邮件标题为“幸福”IP形象设计,相关内容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862041971@qq.com)请注明:创作者姓名、年龄、电话、所在地,并在邮件内注明作品概述。

三、奖励方法

      最终选用设计方案的单位及个人将获得奖金3000元。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含税奖金;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四、评选方式

    采用幸福村村民投票与万春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评选方式。

五、知识产权

    1、作者对IP形象设计方案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设计方案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产品。凡设计方案涉及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设计方案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包含政治、宗教等信息。

    3、设计方案为原创设计,主题表达准确,表现手法具有艺术性;

    4、设计方案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5、设计方案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6、设计方案未以任何形式投入生产、推广或销售。

    7、参与者须提供原创产品承诺书。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

    2、“万春幸福田园”公众号可为作品设计提供背景资料或相关信息。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