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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

发布时间:2024-08-01      截止时间:2024-08-31    阅读量:7150次     
活动赏金:
6000.00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创建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公司实体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战略,我司拟开展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不断优化公司经济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生产效益,为我县及周边区域提供优质的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产品,助力我县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为此,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征集“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简介

生物质项目和包装袋项目是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项目,同时也是珠海帮扶的东西部协作项目,两项目坐落于务川自治县镇南氧化铝厂旁其中生物质燃料加工项目是解决我县烟叶烘烤的绿色能源重点项目,包装袋项目是为我县及周边区域相关企业提供生产加工所需包装袋重要项目。为充分发挥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公司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强优质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社会认知度及品牌知名度,诚邀社会各界志士踊跃参与,共同助力我司经济发展。

二、组织单位

务川自治县交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集内容

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范围征集,单位、组织或个人不限。

六、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须与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产品有机结合,由中文构成统一为WORD或WPS形式,要求精简扼要形象生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流传,与其他品牌有差异性,以凸显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二)形象LOGO设计须与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产品有机结合,要求内容样式新颖独特,富有创意及意义,色彩协调、个性鲜明,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便于识别、记忆,有利于引导、宣传品牌文化能够体现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价值

(三)形象LOGO设计可以是手绘、CAD、corel DRAW、Photoshop、3D max等形式须以电子稿形式上交,文件为JPG格式,3840像素*2160像素,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要提供参赛作品的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以及可用于媒体传播以及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

(四)品牌名称、形象LOGO须另附300字以内设计构思以及创意的详细说明,对图形标识和文字的创意理念进行阐述,对设计的思路、寓意、背景、配色等进行详细说明统一为WORD或WPS形式。设计图稿中不得出现应征者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五)每个应征作品须同时包括务川县交能集团公司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形象Logo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形象Logo设计为同一作者,每个应征者最多投3个作品方案

(六)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已获奖项或专利的作品不得提交,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注册条件。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七)所有征集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归组织单位所有,组织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入选作品的原创作者不得擅自使用或者许可转让他人使用。

七、应征方式

应征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生物质燃料颗粒、吨袋品牌名称和形象标识征集+作者+联系方式”,来稿一概不退,请作者自留高精度设计原文件,以便入选后提供给征集单位。

投稿邮箱:654341422@qq.com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8585388011  

八、评选方式

(一)根据征集要求,征集报名后,征集单位将委托专业注册公司,筛选出注册通过率达到80%以上的名称。

(二)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布的方式进行。

(三)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评选可空缺。

(四)评议结果将通过县内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告,并通知作品设计应征者。

九、奖项设置

我司将对入选作品设最佳作品奖和入围奖,其中最佳作品奖1名、奖励稿费6000元,入围奖5名、每名稿费500元。审定获奖作品通过公示,无争议后颁发奖项。此次稿费为税前金额,获得者应依法纳税。未被选中作品,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 、征集须知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本人(单位、组织)最新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征集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内容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修改权、注册权和版权均归活动征集方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作品,如发生违反上述规定,征集单位有权追究设计者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征集单位除设立的奖金款项外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费用。

(三)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收到时间先后次序)。所有征集的作品概不退还,由活动征集方保管,请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四)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五)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务川自治县交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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