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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4-07-31      截止时间:2024-09-30    阅读量:7127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为进一步提升甘肃法院网和对外宣传活动的知晓度、影响力,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LOGO二、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三、征集对象全省法院干警、全社会、高等院校、专业设计机构、文化创意团队、独立设计师等,征稿活动参与对象以个人或团体身份报名均可。四、征集要求(一)作品要求1.主题突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体现法治尊严、法律权威,彰显公正效率主题,符合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能定位。2.标识性强。构思精巧,特色鲜明,内涵深刻,有较强的标志性、艺术性、延展性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制作、传播,适合在内网、外网以及重要活动等多种场所和载体上使用,便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理解和接受。3.融合度高。注重深度融合传统法治文化与甘肃地理、人文、司法特色,最好融入法徽、天平、甘肃地域文化特色的象征物,来深刻诠释甘肃法院人“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积极进取精神状态。(二)提交要求1.应征者简介:包括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获奖情况。2.作品释义说明:包括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3.作品格式: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一律采用A4(210×297mm)纸构图。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4.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于9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503888936@qq.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LOGO标识”字样。(三)其他要求1.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2.采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征集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征集方所有。采用作品的创作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活动的所有约定。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所有。五、评选办法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设最佳作品奖一名,奖励10000元(含税),并颁发获奖证书。如是多人共同设计,应由团队委托一人领取奖励。设入围奖五名,奖励1000元(含税),颁发获奖证书。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昭联系电话:15002596046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