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目标
为了更好适应新媒体传播时代南京市话剧团品牌形象的树立,符合时代审美与视觉传达要求,彰显南京市话剧团的文化艺术内涵,提升剧团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塑造品牌形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南京市话剧团形象标识。
征集内容
南京市话剧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
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4年8月15日
征集方式及对象
南京市话剧团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征集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作品原件和《南京市话剧团形象设计征集信息登记表》(扫码下载)同步发送至邮箱njshxx02@163.com。
扫码下载《南京市话剧团形象设计征集信息登记表》
作品要求
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不设门槛,作品设计风格、表现形式不限,须体现“南京文化”、“南京话剧”主题并且与南京市话剧团悠久的历史相契合。
同时该标识(LOGO)应构思新颖,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辨识度强、结构合理、寓意深刻,富有创意和象征意义,具有较强的美感,集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
设计图稿应为彩色版,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等,报送作品需附设计说明,适合在线上及线下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作品提交要求
品牌LOGO设计作品图。
品牌LOGO线下视觉设计延展图。
品牌LOGO设计作品的相应基础规范(包含该设计作品的图样尺寸、比例、标准用色等)。
品牌LOGO设计作品的创意文字说明(包含该设计作品的背景、寓意、创作理念等)。
图片作品要求为JPEG文件格式、2M以上、像素不低于300dpi,保留可用于印刷生产的矢量文件,需注意元素尽可能独立分层,以便后期编辑使用。所有投稿作品及载体介质概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保留备份。
若可以为LOGO作品赋予动画效果,可作为参赛作品加分项。
奖励政策
本次征集选取
1名最佳创意奖
奖励
人民币10000元
本次征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南京市话剧团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评审。
全部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将由我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缴税款由我方按当地地方税收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说明
坚持原创。应征方案中的标识(LOGO)及应用设计均必须由应征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嫌疑。若发现参赛作品有上述情况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参与人自行负责。
版权明晰。所有获奖应征者均需将标识(LOGO)标识作品的知识产权授予主办单位(南京市话剧团),并且不可撤销。一等奖获得者,主办单位与作者签订版权协议,主办单位全权拥有对该徽标的注册、使用、发布、传播权。
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应征方案的徽标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复制、展览、印刷、出版或其他形式的发布。
特别声明
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无偿授让给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或用于其他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主办单位保留获取后续VI设计内容的权利,一等奖获奖作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主办单位完成后续设计稿件的制作和移交。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被视为已接受和承认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咨询联系方式:后台私信留言或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25-84771972(孙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