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于2016年创建了“书香文山”全民阅读活动品牌,近年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民阅读活动蓬勃发展,“书香文山”阅读品牌影响力日益扩大。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州全民阅读工作取得新成效,彰显“书香文山”全民阅读在推动文山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书香文山”形象标识(logo)。有关细则明确如下:
一、征集活动主办方和协办方
主办: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协办:文山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二、参与征集对象
关注公益事业、热爱阅读的设计师、专业团队,在校学生,普通市民等,均欢迎参加“书香文山”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三、设计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凸显“书香文山”的主题,展示文山特色,体现文山文化的鲜明特点和个性。
(二)标识图案要立意准确,风格鲜明,主题明确、构思新颖、体现文山历史文脉厚重和书香浓厚氛围新形象,彰显文山地域特色和人文内涵,具有时代美感,辨识度高,便于记忆和推广。(三)标识设计作品必须带有“书香文山”字样。
四、评选办法
(一)作品征集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30日,面向社会各界进行作品征集。投稿渠道:线上征集(邮箱:942638683@qq.com)。联系人:卢德祥(电话:0876-2156513)。投稿请注明“书香文山”标识征集。
(二)作品评选时间:2024年7月31日,州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在设计方向、理念、版权等方面进行评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出入围作品3件。
(三)作品稿酬:入围作品经过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使用的1件作品将获得4000元图书基金和一个价值2199元“掌阅电子阅读器”奖励,其他2件作品将分别获得500元图书基金和一个价值1066元“掌阅电子阅读器”奖励,入围作品均可获得新华书店终身VIP会员资格,3件作品均颁发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因素及异域文化,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不再退还,投稿者要保留原稿,以备查证。参与征集的logo设计效果图形为电子文稿,文件为JPG格式,3840像素*2160像素,分辨率不少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一经入选,作者需提供可用于媒体传播以及印刷生产的图源文件。若因版本问题无法打开的文件,入选者应协助用稿单位转换相应格式的矢量图文件。
(三)参与征集的“书香文山”形象logo标识,要确保其独特性、唯一性,要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的书香品牌,必须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已发放稿酬奖品,将全额追回。
(四)投稿作品著作权属于原作者。作品投稿,即视为投稿者同意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复制、展示、宣传等使用权,作品署名原作者,不再支付稿酬。确定使用的1件作品不得再转让至第三方或用于其他产品开发。
(五)投稿作品需为彩色,JPG格式,尺寸:1080x1080像素。每件作品另附300字左右创意说明及作者创作简历。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以上信息不全者不得参与评选。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启事的全部内容。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