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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直机关工委书香庐陵品牌标识宣传设计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4-07-03      截止时间:2024-07-16    阅读量:7321次     
活动赏金:
6000.00

为统一全市机关学习品牌,防止各机关单位学习品牌标识的泛化滥用,现开展书香庐陵品牌标识(LOGO)征集活动。活动具体如下:

01品牌定位  


“书香庐陵”是市直机关工委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能定位,为提升全市机关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而打造的学习“品牌”,旨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通过开展理论学习、各类大讲堂、课堂、学堂、研讨、读书分享会等相关学习活动,传承“勇于夺魁、追求一流”的庐陵文化精髓,使之成为学思践悟的鲜明标识,凸显我市机关党员干部“崇尚学习、敢于担当、勇于攻坚”的时代风采。

02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止。

03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04征集要求  

1.突出思想性和创新性。设计作品要紧扣“书香庐陵”主题,体现提升全市机关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的品牌定位,展现“庐陵文化”元素、“书香”特色和党建特点,兼具现代气息,凸显原创设计。

2.注重象征性和感染力。寓意深远,简洁明了,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效果,让人过目难忘,印象深刻。

3.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由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活动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征集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保留取消其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征集方对作品有使用、收藏、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获奖作品版权将全部转让给征集方,未经授权,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视为侵权。征集结果公布后,其余未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原作者可自行处理。

5.获奖者须积极配合我委对获奖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义务。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我委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05 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入围奖3名,获得入围奖的作品一次性奖励2000元,从入围奖中确定1个最终选用作品,最终选用作品再一次性奖励6000元,评选结果及获奖作品在“吉安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06征集方式  

参加活动的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以“书香庐陵品牌标识设计+参赛者姓名+电话”命名,邮箱:jagwxcb@163.com;联系人:肖露涛13133915002(邮件主题请注明“吉安市直机关工委书香庐陵标识”字样)建议采用邮箱投稿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