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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主题系列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4-06-22      截止时间:2024-07-15    阅读量:7172次     
活动赏金:
2000.00

为进一步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韶关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韶关市妇女联合会已于5月28日至6月11日组织开展了“儿童友好同创未来”韶关儿童友好城市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因投稿数量未能达到评选最低数量要求,经我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再次进行征集,欢迎各单位、个人踊跃投稿。

征集时间

2024年6月21日-7月15日

征集范围

面向韶关全社会范围征集,个人、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加,应征者可选择参与征集活动的一项或多项。

征集项目与内容要求

(一)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吉祥物

作品应为卡通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适用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制作与传播,便于在各种使用环境下配套应用;具有鲜明的韶关地域文化特征,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和对应的英文名,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吉祥物形象应具有亲和友好的特征,容易为广大市民所喜欢和接受,易于识别和记忆,造型美观大方,比例和尺度协调,轮廓线条清晰,具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

(二)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宣传海报

作品要主题突出,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和韶关特色文化,兼顾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适用于儿童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等场所和载体;确保海报在任何载体中体现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均不受影响,并应考虑在新媒体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儿童友好城市主题曲

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应为作者原创词曲,歌词创作符合创作规范,力求视角新颖,歌词朗朗上口,曲调简洁明快,富有童真趣味,易于儿童传唱;歌曲形式风格不限,合唱、重唱、独唱作品皆可,歌曲 提供歌谱(五线谱、简谱均可),统一为JPG格式。歌曲音频提供MP3等格式,时长 2 分钟左右为宜。

(四)儿童友好城市主题宣传短视频

作品以短视频为载体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充分反映韶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蓝图规划、地方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等,能够提升韶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视频长度控制在2分钟以内,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格式为可兼容的主流格式(包括MPG、MOV、MP4等),视频大小不超过 1G。

评选程序与奖项设置

(一)活动评选

活动承办方将组建评委团队,对所有应征作品开展初评筛选和作品终评,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预设定若干奖项,并颁发荣誉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展出。

1、吉祥物征集奖励:优秀奖1名,奖金2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奖金共3000元。

2、宣传海报征集奖励:优秀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奖金共2000元。

3、主题曲征集奖励:优秀奖1名,奖金8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元。奖金共10000元。

4、短视频征集奖励:优秀奖1名,奖金12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元。奖金共14000元。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其他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

(二)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三)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四)征集活动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儿童友好城市系列征集项目+应征者名称 ”,并请注明作者具体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应征作品同步发至邮箱:sg8878230@163.com、jwcjyk@sgu.edu.cn。

韶关学院新兴产业研究院联系人:孙先生,电话:15819205518;

韶关市妇联联系人:何女士,电话:0751-8878230。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韶关学院新兴产业研究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