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浙江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浙交汇”的功能,助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提升“浙交汇”整体形象和知名度,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浙交汇”平台标识LOGO。
“浙交汇”是在浙江省国资委的支持和推动下,由省级交易机构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浙交所”)牵头组建的浙江省统一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该平台坚持“数字化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商”战略定位,以打造“全国一流的泛要素流转基础设施平台”和“省域非标资本市场先行地”为目标,纵向贯通省市县三级交易市场,横向连通全国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项目“一点登录、全国发布”。“浙交汇”平台对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交易全程接受实时监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平台植根于浙交所20多年来在国有资产交易领域积累的品牌公信力、业务规范性基础,以及遍布全省的13家分中心特色优势,以“一个平台、一网通办、一体监管”的智慧交易模式,服务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
“浙交汇”平台标识(LOGO)
社会各界人士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4日24: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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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鲜明:围绕“浙交汇”特点、功能、目标,体现“浙交汇”形象,展现国资交易平台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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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创意:融合浙江元素、国资元素、交易元素,富有创意,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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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美感:简洁、时尚、大气、构思新颖,并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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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传播:易读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等媒体和标牌、印刷品、办公用品等多种载体上制作及使用,便于“浙交汇”的传播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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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需附创意文案说明(400字左右,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分析过程、寓意和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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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采用更具创新性的设计技术和理念完成本次标识(LOGO)设计。
一等奖(1名):10000元现金奖励;
二等奖(2名):每人5000元现金奖励;
三等奖(3名):每人2000元现金奖励。
注: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若应征作品质量未达到主办方采用标准,则该奖项视为空缺。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方式。请于2024年6月24日24:00前将应征作品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zhangyn@zjpse.com邮箱,并附上自己的单位、团队负责人或作者个人信息(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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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文件名称:浙交汇标识征集+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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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文件应包含:
(1)登记表(附件1下载)。命名方式:应征者单位/姓名+登记表,需单位盖章或亲笔签名拍照,以pdf或jpeg格式提交。
(2)授权书(附件2下载)。命名方式:应征者单位/姓名+授权书,需亲笔签名拍照,以pdf或jpeg格式提交。
(3)展示图(便于评审)。A4大小,以pdf或jpeg格式提交。
(4)设计稿。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PDF格式,电子版标识设计作品需使用常用图像处理软件,并提供矢量图(如AI、CDR、PSD、EPS等格式)。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手绘作品需采用高清扫描转换为JPG格式或PDF格式。以压缩包提交。
(5)创意文案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400字左右,简要说明设计构思、分析过程、寓意和创意),以doc格式提交。
(6)其他可以表现设计内容的视频、多媒体文件等,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以压缩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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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作品文件一经上传报送,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征集要求,应征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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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联系方式:张女士0571-87297129。
1.应征者必须保证本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和创意,且设计方案在参加本次活动之前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或发表。应征者对其应征作品的著作权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因参选作品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收回奖励,并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包括要求应征者承担主办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败诉责任、律师费、差旅费等)。
2.应征者要保证作品必须为首次参选,且为本次活动专门创作,禁止一稿多投。活动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参选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选作品参与其他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3.本次活动应征者可以是个人、单位或团体,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他人共同完成一件或多件作品。
4.个人、单位或团体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个作品均需以单独一组分开提交。
5.所提交的应征作品文件,除登记表和授权书外,不得出现应征者单位及姓名等与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6.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作者自留作品底稿。
7.评选结果将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浙交汇”微信公众号、“浙交汇”潮鸣号予以公布,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8.应征者参加本次活动,投稿前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一经投送稿件,均视为同意本公告要求和说明。
9.参选作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内容。
10.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大赛作品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投稿者已明确同意本次LOGO征集活动主办方——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拥有该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可将该作品用于展示、宣传、推广等,不再另付报酬。获奖作品所有权归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有,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拥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报道、宣传及出版的权利,同时享有对获奖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再创作、注册商标和使用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并永久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及相关权益,包括对作品的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权利。获奖者本人不得再做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使用。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