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设计大赛

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语征集

发布时间:2024-06-01      截止时间:2024-06-30    阅读量:7237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为凝聚全社会参与、推动支持南海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培育打造权威、规范、易于传播、社会公信力高的慈善公益品牌,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logo)

2.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内容要求

1.来稿所提供的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及宣传语要充分体现南海区地域特点,展现南海区慈善文化深厚底蕴和丰厚内涵,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共鸣。

2.来稿所提供的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及宣传语要上下思想贯通,突出慈善公益主题,寓意浅显易懂,创作释义清晰,反映品牌内涵准确,使用通用规范汉字创作,谢绝使用生僻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等,便于社会公众传播。

3.来稿要充分体现品牌的原创性、融合度和开放性,便于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的开发和拓展。

4.来稿要具有较强的识别度、设计感、创造性和感染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有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5.投稿作品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作品应包括VI视觉识别系统的基础系统,含标准图形、标准字、设计释义说明等,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PN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提交,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及以上,像素为1000*1000,设计文件为纯白色背景,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文件不超过10M。获奖的作品,还须另外提供各场景下的效果图和源文件。

四、知识产权声明

1.所投稿的作品应为原创,未在国家商标部门注册过,不得照搬、抄袭、套用、嫁接他人作品和创意,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如投稿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给活动组织单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投稿人需承担相关责任。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自始即归活动组织单位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完全使用权、排他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等。活动组织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对于最终品牌名称及主宣传语的形成,活动组织单位有权结合不同投稿人的作品或不同投稿人作品的创意,无须征得投稿人同意。

3.此次活动投稿作品,仅作为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创意来源,投稿作品是否最终选定为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及主宣传语由活动组织单位决定。

4.投稿作品无论是否选用,均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被选用作品,投稿人需与活动组织单位签订协议,承诺不向活动组织单位主张所提交作品的任何知识产权及相关衍生权利。

5.无论投稿人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入选,投稿人在活动组织单位公布最终结果之前,应对所提交的作品以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本次投稿如出现作品相同或者近似,以投稿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单位。

8.投稿者投稿即表明认同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五、投稿方式

投稿内容包括投稿作品及《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将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电子版和《报名表》签名/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到邮箱nhsbgc@163.com处,标题请注明“作者姓名+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及宣传语征集”。

南海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757-86320251。

六、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优秀设计奖5名,奖金2000元(税前)。评选结果将通过南海区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活动组织单位将根据《报名表》信息进行获奖告知及必要性联系。

 

附件:南海区公益慈善品牌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语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