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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7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标志(Logo)、吉祥物及主题歌曲原唱歌词征集

发布时间:2024-04-25      截止时间:2024-05-06    阅读量:7401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2024年是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为充分展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七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充分展示全县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提高庆祝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度,丰富活动内涵,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浓厚气氛,展示察布查尔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形象,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7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标志(Logo)和吉祥物设计方案及县庆主题歌曲原唱歌词。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

(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吉祥物(一组)

(三)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主题歌曲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6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活动标志要结合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70周年大庆“礼赞七十载,奋进新征程”的主题,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体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地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民族文化为设计理念,立意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远。

(二)设计要简洁、大方、清晰易辨、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突出展示察布查尔县的地域文化元素,便于识别、记忆和拓展,可较好地应用于平面宣传、网站、出版物、视频宣传片、大庆文创纪念等各项活动中。

(三)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使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适合在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中使用。

(四)应征作品应包括设计方案、彩色图稿、创意基础或理念说明等内容,还须包含察布查尔县吉祥物名称,称谓准确、朗朗上口,有鲜明的特征。应征作品须电脑制作,电子版以JPG和PSD格式提交,尺寸为A4纸张大小,分辨率为300dpi,颜色模式CMYK,像素不低于3600px*3600px,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值,并附300字左右创作说明,阐释设计思路、理解及含义,如果使用中文必须用简体字。

(五)主题歌曲要集艺术性、思想性、地域性于一体,歌词要求词句生动、富含创意、简洁通顺,朗朗上口易于谱曲,歌曲拟定为男女声独唱或男女声二重唱、四重唱的流行歌曲,投稿字数要在300字以内。

(六)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剽窃、抄袭、仿冒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此前尚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注册,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主办方有权撤销其参选资格及奖励。事后如发生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所有的责任都由参选方承担。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七)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无论是否入选,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对县庆活动标志(Logo)和吉祥物及主题曲进行分别评选,其中:

1.入选奖各设1名,县庆活动标志(Logo)入选奖励人民币5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吉祥物(一组)入选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主题歌曲原创词曲1首,支付稿酬5000元。

2.入围奖各设2名,其中县庆活动标志(Logo)入围奖励人民币15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吉祥物(一组)入围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和荣誉证书。

3.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若为设计团队,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奖项产生的税费由主办方依据相关规定代为扣缴。如应征作品未达到采用标准,此奖项可空缺。

六、评选方式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将通过察布查尔县人民政府网和察布查尔县融媒体中心各平台予以公布公示。

七、投稿方式

投稿对象可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投稿,将吉祥物设计作品电子资料及文字说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吉祥物征集及主题曲征集活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征集活动投稿邮箱,发送时请将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察布查尔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和吉祥物及主题曲+参选者姓名或团队名称+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登记表内容。

联系人:赵兰 18009999603

投稿邮箱:xjcxxcb@163.com

八、其他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凡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概不退稿。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

(二)作品入围后,一切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入围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入选者、入围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主题曲入选后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改编权和使用权,包括有权对其进行改编、宣传、演出和推广。获奖者享有作品署名权、配曲后发布的音乐作品将在作词作曲一栏署名。

(三)凡向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稿者,均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70周年庆祝活动标志(Logo)和吉祥物及主题曲征集活动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注意事项:

1.一件投稿作品应提交一份《报名登记表》;

2.本表电子版需自行下载打印、正确填写并签名,将原件扫描后随文字稿、设计稿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投稿人为机构(组织)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公章。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