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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城市形象宣传语 城市精神表述词 城市形象标识(LOGO) 城市文化IP形象和城市市歌

发布时间:2024-04-15      截止时间:2024-07-19    阅读量:7789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自信涵养城市气质,丰富城市精神擦亮文旅康养“五大品牌”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爱上一座城、我是长治人”自豪感、荣耀感和使命感凝聚起城市转型发展的蓬勃动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长治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词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和城市市歌    图片一、征集时间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契合长治文化底蕴、地缘特征、发展定位,彰显长治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2.立意新颖。思维独特、定位准确、大气开放,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易于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等领域推广传播。

 

3.语言精练。语句工整押韵、朗朗上口,文字简洁、规范,便于理解记忆,字数在12字以内,并附相关创作说明。

 (二)城市精神表述词

1.内容要以长治人文内涵、发展沿革为切入点,其核心要义既要集中反映长治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和发扬太行精神,突出展现长治人民在城市建设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艰苦奋斗、团结拼搏、一往无前的精神风貌,又要彰显历史文化特质,体现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浓郁的风土人情,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新时代特征的有机结合。

 

2.须立意高远、表意准确、响亮得体、易懂易记,便于识别、传播和普及。

 

3.字数限16字以内,作品提交时需附800字左右内涵诠释和创意说明,无内涵诠释和创意说明的表述语作品,不列入评审范围。

 (三)城市形象标识(LOGO)

 

1.参评作品应充分体现长治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厚重的历史人文底蕴和蓬勃向上的城市风貌,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易于理解,方便应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使用。

 

2.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

 

3.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4.参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城市文化IP形象 

1.设计作品能够彰显长治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突出长治文化元素,造型方面美观大方,具有亲和友好的特征,容易为广大市民所喜欢和接受。

 

2.IP应为卡通形象,可以由单个形象表现,也可以由多个形象组成,但不得超过2个独立形象。同时,IP形象要配有中文名和对应的英文名。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3.设计图不小于A4幅面,分辨率300dpi,JPEG格式,不小于5MB。也可提交矢量文件、PSD文件,参赛作品为动态作品的,需提供视频解析,有设计模型可一并提供。设计稿附不少于600字的创意说明文案,阐明设计内容、名称含义和设计思路、理念、创意等,说明内容要求表述完整、逻辑清晰。

 

 (五)城市市歌 

 

1.词作要求。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充分融合长治的历史、人文和地域特色;意境优美,凝聚人心,突出新时代长治发展成就,展示长治人民的精神风貌;语言生动形象,合辙押韵,易记好唱,便于谱曲,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2.曲作要求。旋律优美和谐,节奏明快流畅,富有时代气息,有较强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充分展现歌词内涵,易于传唱。

 

3.其他要求。应征作品风格不限,以完整的乐谱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词、曲、录音小样)。鼓励参与者积极拍摄MV,并随音乐作品一同提交。

图片四、投稿方式

参评作品须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内容应包含参评作品、创作者实名及有效联系电话。如作品由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须将共同创作者逐一列明。

联系人:周丽;联系电话:18635565511;邮箱:czxtd2010@163.com

五、作品评选

第一阶段。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应征作品中遴选出一批质量高、代表性强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精神表述词、城市形象标识(LOGO)、城市文化IP形象、城市市歌。

 

第二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入选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分类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六、奖励办法 1.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2.城市精神表述词: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3.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4.城市文化IP形象: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

 5.城市市歌: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8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0元。(词作者和曲作者共同获得)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若应征作品不符合主办方需求,奖项可空缺。

七、奖项公布

1.评选结束后,获奖作品将在长治新闻网、  “I长治”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媒体集中公示。

 

2.获奖信息公布后,组委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获奖者本人以电话形式沟通;如电话沟通不畅,未得到组委会电话通知,请获奖者主动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领奖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领奖时,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领奖之日起,超过15日未领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相关声明

 

1.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稿件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负完全责任,若有套作或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

 

2.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应征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所有,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中共长治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