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品牌化水平,提高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党旗红·自然锋”党建品牌建设的知晓度、影响力及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同度、归属感,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党旗红·自然锋”党建品牌建设LOGO标识。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党旗红·自然锋”党建品牌建设LOGO标识。
二、征集要求
LOGO标识要主题鲜明、形象生动,寓意深刻、时代感强,造型简洁大方、美观新颖,容易识别便于记忆,体现自然资源特色,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能够与主题和谐相融,符合现代审美需求。整体设计应具有良好普遍性和延展性,便于印刷及制作周边展示,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和通过不同媒介传播。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
四、提交要求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一)应征者简介(包括获奖情况)、简要的释义说明(包括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二)应征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应征作品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一律采用A4(210×297mm)纸构图。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于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752741443@qq.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党旗红·自然锋”党建品牌建设LOGO标识字样。
五、奖项设置
采用的LOGO标识作品,给予作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等奖1名500元;三等奖1名300元。
六、其他要求
(一)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
(二)采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方所有。采用作品创作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的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活动的所有约定。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察隅县自然资源局所有。咨询电话:0894-5432043。
察隅县自然资源局党支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