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的重要部署,推动《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纵深实施。2023年12月27日,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的若干措施》。为营造“乐山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乐山更有为”的浓厚氛围,拟面向社会开展“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有奖征集活动。
各位才华横溢的朋友们
“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开始啦!
请发挥您极致的才华和创造力
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量身定制属于乐山青年的“形象标识”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1日—4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室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以“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为主题,征集内容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Logo)”。
四、征集要求
LOGO
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
1.紧扣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主题,彰显青年、青春、活力、友好等元素,展示“青年”和“乐山”的双向奔赴、共同发展。
2.充分体现乐山地域特色、文化特色、人文风貌等因素,标志性强、辨识度高,且创意说明控制在300字以内。 3.易于传播推广,感染力强,适用于各大媒体平台宣传、应用和推广。 4.填写投稿登记表、承诺书,上传图稿电子档文件或手绘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档文件需上传图片(JPG、PNG格式),图稿色彩模式CMYK,规格A3(297mm*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扫描件需上传成品彩色扫描件(JPG、PDF格式),规格A4(210mm*297mm)。
五、主办单位
共青团乐山市委
六、奖项设置
共青团乐山市委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后,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1件作品,确定为“乐山青年发展型城市”形象标识。入围作品每件发放荣誉证书,给予“青年文创产品”奖励;采用作品发放荣誉证书、采用证明,给予3000元奖励(或同等价值实物),不重复奖励。
七、参赛须知
1.参赛期间投稿人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其他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
2.投稿人所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的内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本次征集活动不会以任何方式收取报名费或其他费用。凡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均视为承认本规则,并同意遵守相关规定。
5.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投稿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6.作品提交邮箱显示提交成功后即视为成功报名,投稿作品概不退还。
7.获奖者需与主办方单独签订作品采纳协议,形象标识(Logo)版权归属主办方,具体内容以实际协议签订内容为准。
8.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参赛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投稿登记表和承诺书
投稿邮箱:
qingfabu2431144@163.com
联系方式:
团市委青发部张老师
0833-2431144
快来给乐山打call呀
团团期待收到大家的踊跃投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