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南县地处洞庭腹地,沃野如砥,水韵悠悠,有着“中国虾稻米之乡”、“中国生态小龙虾之乡”等美誉。为更好地展示南县稻虾产业形象,科学精准体现稻虾产业内涵,提升南县小龙虾及稻虾米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唱响“醉美洞庭 稻虾情缘”南县稻虾产业文旅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公告如下:
“醉美洞庭 稻虾情缘”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活动
2024年3月18日-5月17日
主办单位: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南县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执行承办: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南县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在南有研学实践活动的相关高校
媒体平台支持:南县融媒体中心、红网、新媒体协会等相关媒体平台
(一)征集启动
2024年3月18日,由南县融媒体中心发布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活动征集令,通过国内相关权威媒体平台同步发布活动信息。并联动辖区内抖音、视频号等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报道,以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作品征集
1.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8日24时截止(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2.征集内容
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
3.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
4.征集要求
A.IP形象要充分体现南县稻虾产业特色,融合南县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产业特色等要素,彰显南县稻虾品牌特点和发展方向,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易于识别和传播应用。
B.IP形象创意设计方案应由一组(两个)卡通形象组成,分别为:以南县小龙虾为原型的男性人物形象,以“南县稻虾米”为原型的女性人物形象。每个参赛的IP卡通形象都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简单,没有歧义,贴合人物形象,并便于记忆、易于传播。
C.应征稻虾产业IP形象应具有实用性与可衍生性,易于后期Q版、手绘等不同风格的形象延展,并适合在网络媒体、平面媒体、文创产品、印刷品、视频展播、宣传资料、建筑物外观、表情包等载体中深化设计、推广运用。
D.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IP形象的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IP形象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坚韧、勇敢、执着、乐观、幽默)等。
E.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5.征集渠道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表》和《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地区+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nxdaoxia@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
联系人:周雅萍 15273793943
钟若愚 15580808868
(三)评选评审
1.初选阶段(2024年4月18日-4月23日)
“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作品征集结束后的5日内,由南县县委网信办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选出20件作品进入复选。
2.作品展播及网络投票(2024年4月23日-4月29日)
在指定媒体平台对20件入围作品进行作品展播,并开通投票通道,作品展播期和网络投票时间为7天,网络投票排名得分占作品最终得分的30%。
3.复选阶段(2024年4月30日-5月1日)
专家组对入围的20件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得分占作品最终得分的70%,结合网络投票得分,按照统一标准排序,确定奖项名次。
4.结果公示(2024年5月1日-5月7日)
最终评选结果将公示于南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一)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金3万元+证书;银奖2名+证书,每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证书,每名奖金1000元;入围者14名均可获得价值300元的南县特色礼品一份+入围证书。
(二)特别说明
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2024年5月17日,在第二届小龙虾节开幕式上,由相关领导进行颁奖,并对全新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进行发布和揭幕。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
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该作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归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并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独家享有永久的、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著作权、使用权、发表权、修改权及改编权等权利,有权将其用于不限形式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等宣传推广活动。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四)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五)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本活动解释权归南县县委网信办。
(七)南县旅游资源和特色产业介绍,可网页搜索南县相关信息、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或由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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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表
附件2: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附件3:南县稻虾产业IP形象征集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