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烟台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塑造统一、鲜明的烟台儿童友好城市形象,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理念和社会共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烟台市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和宣传标语。
征集内容 (一)烟台市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 (二)烟台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标语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 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参加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作品要求 城市标识(LOGO)作品要求 1.紧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题,突出烟台城市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作品可突出具有烟台特色的红色文化、海洋生态、航空航天、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元素进行创作; 2.符合儿童视角,设计形象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视觉形象鲜明,辨识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3.便于推广应用,适合各类儿童活动场所、宣传载体、文化交流用品的推广运用和各类常用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满足各种材质制作(印制)需求; 4.作品应包含彩色和立体效果图,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5.作品以JPG或PDF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5M。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一经选用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如AI、PSD、CDR格式文件)。 宣传标语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凝练概括烟台市儿童友好城市形象,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语言精练、生动,表达准确、贴切,语感精美,适合社会化传播; 3.字数限定在16字以内,作品应附简要创意说明; 4.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不超过3条,每条单独参与评选。鼓励有能力者同时提交字体设计稿。 征集对象 (一)城市标识(LOGO) 入选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9名,颁发证书 (二)宣传标语 入选奖4名,每名奖金500元 入围奖6名,颁发证书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应征作品和作品登记表发送至ytetyh@163.com邮箱,邮件标题注明“烟台儿童友好城市标识(LOGO)/宣传标语+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评选程序 活动主办方将组建评委团队对所有应征作品开展初评筛选和作品终评,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其他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应征者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获奖作品所有权和知识产权自获奖之日起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应征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联系电话 0535-624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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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烟台儿童友好城市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