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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4-03-13      截止时间:2024-03-25    阅读量:7146次     
活动赏金:
2000.00

3月12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获奖作品可得最高2000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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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

  • 本次活动征集范围为所有关心、支持济南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自然人、设计机构、行业协会等。

  •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

  •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要与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围绕“全龄友好、宜居共享”的主题,结合济南市地域特色,充分反映济南市多元、包容、平等的无障碍建设氛围。

  • 参赛者须在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全部电子版参赛成果一并发送到邮箱:jnzjwzahjjs@163.com。

  • 经初轮评选、作品复核、最终评议、结果公示后,承兑相关奖励。具体为采用奖1名,发放证书及奖金2000元;入围奖5名,发放证书及奖金各800元。

济南市关于公开征集

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支持济南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自然人、设计机构、行业协会等,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三、作品要求

1.要与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密切结合,围绕“全龄友好、宜居共享”的主题,结合济南市地域特色,充分反映济南市多元、包容、平等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氛围。

2.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具有国际化、艺术感和超前性的特点;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上使用。

3.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应征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创作说明,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风格不限。

四、投稿方式

1.参赛者须在3月25日前将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参赛承诺及全部电子版参赛成果一并发送到邮箱:jnzjwzahjjs@163.com,邮件名格式为: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成果——作者姓名。

2.提交效果图或照片时,文件应为JPG格式,色彩模式RGB,分辨率150dpi,规格A3(420mm×297mm),单个文件不超过20M。除提交jpg格式外,须同时提供设计源文件(如AI、PSD),颜色模式须为CMYK模式,分辨率300dpi(像素/英寸)。

3.视频类作品提交时,格式要求为MP4或MOV(H.264编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仅接收以4:3及16:9比例制作的参赛作品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

五、作品评选

本次征集的评选工作分为初轮评选、作品复核、最终评议、结果公示四个阶段。

1.初轮评选与作品复核(2024年3月下旬)。一是邀请行业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初选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二是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

2.最终评议与结果公示(2024年4月上旬)。一是由主办方和行业专家共同评议选出相关奖项;二是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奖金将在最终获奖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进行承兑。

六、奖励办法

1.济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形象标识(LOGO)征集分别设采用奖1名,发放证书及奖金2000元;入围奖5名,发放证书及奖金各800元。

2.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七、注意事项

1.提交的作品须为应征者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作者负责。不得与其他城市标志标识雷同,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等。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入围作品主办方进行奖励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应用、提炼和宣传推广,并有权申请商标注册。

联系人:刘福增,联系电话:0531-51705617

    李 璐,联系电话:1558886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