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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族工作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

发布时间:2024-03-01      截止时间:2024-03-20    阅读量:7231次     
活动赏金:
8000.00

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族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更加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枣庄市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枣庄市民族工作品牌“榴乡团结花更红”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用途

 

枣庄市民族工作品牌形象标识(LOGO)主要用于民族工作相关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等,使其成为枣庄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靓丽名片。

奖项设置

 

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8000元,颁发证书;

入围纪念奖4名,纪念品1份,颁发证书。

(奖金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征集要求

1.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体现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

2.需展现枣庄市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历史底蕴,包含具有枣庄元素为各民族所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等。

3.品牌形象标识(LOGO)设计需为彩色作品,以图形为主,具有构思巧妙、简洁明快、寓意深刻等特点,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便于运用和推广。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以主办方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以JPEG格式提交,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并附有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200字左右)。

2.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根据主办方要求设计衍生图形。

3.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且LOGO尚未被注册。

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后,由枣庄市委统战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以作品的设计理念、美观性、创意性等为评判标准,公平、公正评出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通过官方媒体公布。

投稿方式

 

投稿人请填写《枣庄市民族工作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并附电子图稿,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民族工作品牌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

邮箱:zztzbek@zz.shandong.cn

电话:0632—3325131

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

3.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他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4.征集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党的民族政策的内容。

5.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该作品知识产权归枣庄市委统战部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

6.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7.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图片

 

枣庄市民族工作品牌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