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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logo设计征集

发布时间:2024-02-05      截止时间:2024-03-15    阅读量:7307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制定本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办法、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负责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工作的科学研究、宣传和舆论监督等工作,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省考试院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水平,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于2023年11月设立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省教育考试院,主要承接全省各类教育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的研究起草、评估监测平台(系统)开发维护、全省各类教育发展评估监测工作,开展各类教育评估监测的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开展评估相关业务培训。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心logo设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设计内容应符合中心的特征,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并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Logo风格保持相对统一。

2.设计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色调温和,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整体的美感,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便于识别和传播。

3.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如参考别的作品来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

二、投稿要求

1.以个人形式参加,通过邮寄和邮件形式将作品及作品说明发送到邮箱:zjetszp@zjzs.net,征集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2.征集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应征者来稿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的logo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再用jpg格式上传;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采用jpg格式,作者保留设计原图,先以图片的形式投稿,评选后才需要发源文件。

3.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创意说明,借鉴来源(如有)。

4.投稿人须保证对提供的作品有著作权。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可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6.投稿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蔷薇弄6号

联系人:郝老师

电话:0571-88902691

邮编:310012

邮箱:zjetszp@zjzs.net

邮寄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标明“logo征集”。

三、评选

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将对所有logo征集稿进行评选,选出20件入围作品,通过网络投票及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从中选定1件为最终设计稿,最终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最终稿的设计者给予劳务报酬人民币10000元,其余19件入围作品的设计者给予劳务报酬人民币1000元。

四、法律声明

1.作品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且logo标识设计尚未被注册使用过。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侵权责任。

2.中心logo标识一经选用,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拥有该作品的独立完整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申请权等)。本条所指完整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该设计作品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处分权等所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3.最终选定的设计作品,主办方支付报酬后,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向第三方提供该作品创意方案,否则构成侵权,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参加此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所有。

 

 

浙江省教育评估中心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