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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征集

发布时间:2024-01-28      截止时间:2024-02-23    阅读量:7298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2024年举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鼓励各级各类体育机构、广大群众关心和参与赛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的良好氛围,现面向全国征集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词)的创作方案。现将征集方案公告如下:

一、应征人须知

(一)总则

本次征集活动将邀请社会各界对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词)的创作方案感兴趣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应征人,根据本公告要求向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提交符合要求的创作方案。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创作,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相关品类创作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作品不得参赛。

3.创作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人须遵守的基本规定

除本公告规定的法律文件以外,应征人还应尊重组委会的指导,并就可能的后续合作事宜,在本次征集活动的进行和后续过程中就有关条件签署相关协议。

1.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组委会和征集单位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人须在应征方案成为候选方案或中选方案并得到通知后15日内,签署与组委会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如应征人未能在此期限内签署协议,视为放弃与组委会合作的机会,但组委会有权自行在该类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工作。

3.应征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以及今后的实际需要,提交资质证明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4.应征人确认,组委会有权为组织、评审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和主题口号创作方案而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组委会有权对该方案、信息、资料进行修改和再创作,但不会向除组委会已指定的创意团队和制作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该方案。

二、应征人资格

(一)所有关注大赛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二)应征人须书面签署《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及《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以下简称为《确认书》)。

(三)应征人如未能或未能如实填写或签署上述《报名表》或《确认书》,组委会有权拒绝接受相关应征方案提交。

三、应征方案的创作要求

(一) 总体创作目标

创作方案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奋力建设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为主线,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遵循简约、精彩、安全、共享的原则,全面体现全民健身工作坚持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和坚持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目标任务,充分考虑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巴黎奥运会举办之年等因素,用富于中国风范、时代气息和创新特色的设计,体现大赛“既能为群众提供全国性综合性赛事活动平台,又能把赛事活动办在群众身边”的创办理念,彰显大赛全地域、全人群、全项目覆盖等 “全”的创新特点。通过打造“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欢乐的海洋”,展示、颂扬新时代中华体育精神丰富内涵和体育文化自信,实现整体风格效果和谐统一。

(二)会徽设计要求

1.会徽创作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特点鲜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包含能够体现“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元素的内容,能够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全民健身参与者精神风貌。

3.会徽创作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创作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4.设计图稿应在A3尺寸纸张上横向排版,提供JPG格式和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子版文件。如作品成功入围候选作品,应征者需提供设计方案矢量文件。

(二)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积极向上、亲切友善,能够反映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形象。

2.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全运会景观等各类领域、媒介、形式和技术的呈现、传播和再创作。

3.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名称标注于创作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4.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吉祥物提交的同时,还需提交足球、篮球、排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五个延展项目的创作方案,整套共计6个方案。吉祥物创作稿应独立一个文件,5个延展创作方案应编排在同一个文件。

5.设计图稿应在A3尺寸纸张上横向排版,提供JPG格式和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电子版文件。如作品成功入围候选作品,应征者需提供设计方案矢量文件。

(三)主题口号创作要求

1.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办赛理念,体现中华体育精神,与大赛整体风格实现内在统一。

2.口号应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创意新颖,富于感召力,便于视觉表现,令人印象深刻。

3.原则上每条字数不超过12个字。

4.提交作品应在A4尺寸纸张上纵向排版,使用黑体初号字,提供PDF格式电子版和可编辑的DOC或WPS文档格式电子版文件。

(四)会歌创作要求

1.征集作品须是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及公开演出的原创作品。

2.内容上要围绕活动主题,传承中国文化,体现体育精神,彰显时代风尚。

3.既要体现艺术作品的专业规范性,歌词生动,旋律优美,又要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力求形式多样、风格不限。

4.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拥有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但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5.征集作品歌词、曲谱文字版及整合作品需同时上交。歌词应在A4尺寸纸张上纵向排版,使用黑体三号字,提供PDF格式电子版和可编辑的DOC或WPS文档格式电子版文件。曲谱文字版应在A4尺寸纸张上纵向排版,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文件。整合作品格式为 MP3或WMA格式,可刻录到光盘。

四、应征方案的提交

(一)报送要求

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得在作品创作稿件中出现。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1.《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每项作品创作说明不超过300字,按照规定格式填报,主要阐述创作基本元素、创作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2.《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

3.每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

同一位应征者可以参加多项征集。

(二)报送方式

应征的作品与相关文件需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歌整合作品不便于传输的,可刻录成光盘单独寄送。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电子邮件材料包括:

1.按照规定格式填报、打印并签署的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会歌《报名表》和《确认书》扫描件,以PDF格式保存。

2. 按照规定格式提供的会徽、吉祥物、会歌(含歌词、曲谱、整合作品)、主题口号(词)创作作品电子版文件。

3. 按照规定格式填报的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会歌《报名表》DOC或WPS文档文件。

上述材料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邮寄会歌作品刻录光盘前,需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其他应征材料,说明会歌光盘单独邮寄。邮寄需同时提供按照规定格式打印的《报名表》和《确认书》署名原件。

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三)截止时间

1.本次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词)的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2月23日18时整。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2.邮寄材料送达时间以征集单位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提交材料以征集单位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qmjsdsbgs@126.com

邮寄地址: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政编码:100763

咨询电话:(010)87183992 (010)87183121

五、征集活动的程序、时间安排和奖金

(一)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各项目入围作品后,将在各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最终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本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的会徽、吉祥物会歌和主题口号。

时间安排:2024年2月26日-2月29日 初 评

2024年3月1日-3月15日 终 评

(二)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拥有决定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词)的最终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将通过初评,在应征的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词)作品中评选出各5件优秀作品作为候选方案;根据候选方案进行最终评选,确定中选方案。

(四)向入选候选作品应征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会徽、主题口号(词)候选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吉祥物候选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会歌候选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向最终中选作品应征人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会徽、主题口号(词)中选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吉祥物中选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0元;会歌中选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元。候选作品和中选作品证书不重复,奖金不累计。中选作品不再发放候选证书和候选奖金。

(五)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七)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证书将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组委会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八)评选揭晓后,征集单位将在相关网站和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六、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提交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网络传输故障、误传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会徽、吉祥物、会歌、主题口号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所有。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五)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4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5.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