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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髻山景区征集LOGO

发布时间:2024-01-25      截止时间:2024-02-29    阅读量:7264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为进一步提升螺髻山旅游主题形象,助推螺髻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螺髻山旅游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全域旅游、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浓厚氛围,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形象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螺髻山景区旅游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和范围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24:00止(投稿作品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了解、支持和关心螺髻山文旅事业发展的集体和个人。

三、征集要求

(一)设计作品可以是图案、文字、拼音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能够很好地诠释螺髻山景区的文化特征和自然景观,彰显旅游产业特色,具有特色鲜明、创意新颖、寓意性强、色彩明快等特点,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二)设计作品需为彩色作品,以A4幅面绘制,作品直径或单边长不得小于10厘米,上传的标志文件的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一律采用JPG格式;作品获奖后作者需向主办方提供矢量设计图,不能提供者取消获奖资格。

(三)设计作品需附带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阐述创意构思、设计理念、作品内涵等。

(四)设计作品必须为投稿人原创,设计作品LOGO尚未注册,且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

(五)设计参考方向:1.螺髻山因主峰(艾俄安哈,海拔4359m)形似古代少女青螺状发髻而得名;2.螺髻山完整保存了第四纪古冰川遗迹,以螺髻五绝享誉中外。相关资料请查阅百度网盘链接:提取码:4359

https://pan.baidu.com/s/1zWnuAN9VZ01_BmCfFb337Q

四、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螺髻山景区旅游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并附上简单文字介绍,连同参赛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再上传,文件夹命名处注明:“螺髻山景区旅游形象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 luo-ji-shan@qq.com; 联系人:衣比常福,电话:14726655211。

五、评选方式和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将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严格评审,确保征集作品符合螺髻山景区实际需求,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作品采用由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自主确定。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 5000元;

入围奖10名,各奖门票10张。

所有奖项均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颁发证书,并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事项要求

(一)投稿人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选作品不得出现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且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该作品拥有修改、使用、许可、出版、展示等权利;投稿人不得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一、二、三等奖以外的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

(四)主办方有权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进行细微修改权,以便更加符合征集方的需求,如没有合适作品奖项可以空缺。

(五)获奖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需自理。

(六)投稿人在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应仔细阅读上述条款。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评判方式及评判结果。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资料提供不齐全者不列入评选范围。

(七)主办方拥有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螺髻山景区旅游形象LOGO征集表


https://www.1zj.com//uploadfile/2024/0125/20240125024729816.docx


凉山州螺髻山旅游景区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https://pan.baidu.com/s/1zWnuAN9VZ01_BmCfFb337Q?from=init#list/path=%2F


相关材料请点击,提取码:4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