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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服务品牌名称

发布时间:2023-11-02      截止时间:2023-11-20    阅读量:7248次     
活动赏金:
1000.00

枣庄市社会福利院原名为峄县孤儿院,1931年兴办,现为枣庄市民政局直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收养安置枣庄市城市特困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的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信息且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滞留人员、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年满18周岁不能回归社会的孤儿和弃婴。

枣庄市社会福利院以党建为引领,创建“党建暖人心 爱满福利院”党建特色品牌,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民政工作理念,坚持“真心服务 奉献社会”的服务理念,以“建设一流队伍,提供一流服务,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积极打造特困供养服务品牌。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服务品牌名称,具体征名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参与,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创作。

三、征集内容

围绕枣庄区域特色、地理环境、人文风貌等特点,结合枣庄市社会福利院的核心理念和工作职责,字数在3-10个字(含),并附上LOGO,简洁、凝练的设计说明和注解释义。

四、征集奖励

在征集截止日期后,将成立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个人所得税),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含个人所得税),评议结果将择期在微信公众号“枣庄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公告。

五、征集方式

(一)所有征集作品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请应征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应征作品及创意说明提交至电子邮箱:fuliyuan2009@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电话+服务品牌名称”。

(二)联系方式:办公室 0632-7711163

六、其他事宜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因模仿抄袭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2.应征作品创作、扫描、打印、邮寄等所有参与投稿产生的费用由作者自理。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采用作品的权益归枣庄市社会福利院所有,并拥有该作品著作权、注册权、知识产权、使用权、修改权、收益权等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