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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普法”短视频、书画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3-11-01      截止时间:2023-11-24    阅读量:6016次     
活动赏金:
12000.00

为了顺应新时代的生活节奏,满足普及法律知识宣传需求,让广大市民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越城区司法局、越城区普法办联合越城区五邻社联合总会启动“一句话普法”短视频、书画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以第一期“物业那点事”、第二期“家庭那点事”获奖作品短语为主题的短视频、书画作品征集。

选取任意一条获奖短语做为作品主题(获奖短语见文末附件)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越城区普法办

承办单位:绍兴市越城区五邻社联合总会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4日。(寄送作品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具体投票、结果公布时间请关注“古越普法”微信公众号)

四、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五、征集主题

(一)短视频征集:

1.短视频作品形式不限,MV,动漫,微电影等形式均可,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080p,视频文件大小200M以内,需配字幕,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

2.短视频横版、竖版均可,画面比例16:9或(9:16),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要求画面清晰流畅,突出主题,具有完整情节和可观赏性,便于记忆和传播,并能够明确释义短语内容。

(二)书画作品征集:

1.书画作品为绘画和书法;绘画类围绕“一句话普法”获奖短语绘画出内容;书法类书写“一句话普法”获奖短语。

2.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字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请另附释文。作品大小不超过6尺(180*97cm),横竖不限。要求卷轴装裱好寄送。

3.绘画作品:含油画、水彩画、水墨画、漫画、手绘等,黑白、彩色均可,纸张不小于8K。

六、参与方式

(一)短视频作品发送至邮箱:229670386@qq.com。邮件名称:“一句话普法”参与的句子+姓名。邮件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二)书画作品原件寄送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五邻社联合总会(叶家堡公寓26幢营业铺11号),收件人:“一句话普法”工作组,邮编:312000。并附上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作品邮寄谢绝到付,如有到付一律拒收。

(三)咨询电话:0575-88262281(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七、评选方式

(一)短视频评选:

1.初审评定:由初评组对所有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作品,入围数量按照投稿总数相应比例确定。

2.网络评选:将入围作品发布到“古越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

3.专家评选:由专家评审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

4.综合评定。根据网络评选(占总分的40%)与专家评选(占总分的60%)的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二)书画作品评选:

由书画专家对所有书画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获奖作品。

八、奖项设置

(一)短视频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1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二)书画作品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注:本次征集活动奖金均为税前奖励金额)

九、注意事项

(一)公职人员获奖者以物质奖励,奖励价值1000元的礼品一份,不发放奖金。

(二)若个人投稿获得多个奖项,则按最高奖金计算,不重复奖励。

(三)所有征集作品必须为个人的原创作品,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版权,凡涉及抄袭、仿冒作品内容与网上相似的视为无效作品。

(四)作品创作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作者自理。主办方对所有报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对报送作品拥有非商业性的新闻宣传、宣传画册、延伸作品制作的使用权,且不再支付作者稿酬。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


附件:

获奖短语.docx

/uploadfile/2023/1101/2023110104093155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