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要求,展示托育服务良好形象,加快推进我省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托育服务Logo,用于托育机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等标识。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
四、作品要求
(一)符合新时期托育服务事业发展要求,突出3岁以下婴幼儿特点,体现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原则,展示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托育服务良好形象。
(二)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浙江元素,构图简洁明快,富有艺术性、创新性,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视觉形象鲜明。
(三)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四)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
(五)作品以JPG或PDF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五、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采用)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为保证质量,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投稿量及评审情况对各奖项做出相应调整。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将应征作品和完成签名的作品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2893765385@qq.com,邮件标题注明“托育服务Logo +应征者姓名”。
七、作品评选
组织由省级有关部门、设计领域专家、有关单位代表等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
八、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全部获奖的设计作品,投稿者承诺并认可该作品系受主办方委托进行创作,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四)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五)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所有。
联系人:王飞雪 0571-88933632、13516820163
袁 帆 0571-87709060
附件: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浙江省妇幼和生殖保健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浙江省托育服务Logo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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