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上一轮“和县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未能征集到十分合适的宣传推广语,为进一步提升和县的认知度、影响力和城市形象,推动和县经济文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再次公开征集和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征集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止。
二、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1.主题鲜明,内涵贴切形象,彰显城市特色,既能反映和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又能展现和县形象和人文精神;
2.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感染力,文字精练,简洁顺口,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在10字左右,并配以阐释说明。
3.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传语;适合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4.每位作者以3条为限,请附简要释义。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1.作品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形象标识(LOGO)中的文字(若有),应具有美观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形象标识(LOGO)图案能够有机结合的特点,具备较好的城市形象传播价值,每件形象标识(LOGO)作品需配写阐释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2.形象标识(LOGO)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形象标识(LOGO)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三、参与方式
来稿请投递至:Hxxcyzj@163.com
投稿时请在主题注明“龙正杯和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姓名)”或“龙正杯和县城市形象标识(姓名)”。稿件末尾请附上作者姓名、地址、电话。
四、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宣传推广语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自行按照法律规定纳税。
五、活动方
(一)主办单位:中共和县县委宣传部
(二)协办单位:安徽省龙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品评选由征集工作组委会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等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结合网络投票,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及奖项。获奖作品将在“和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今日和县”客户端等媒体公布。
和县宣传广告语一经采用,其著作权、使用权及释义等相关权限归主办方所有。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声明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投稿者每一项提交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要对作品做出翔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和创意说明,无作品阐释的视为无效投稿。
2.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收回,并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征集作品评选过程中主办方将委托相关机构对投稿作品进行查重筛选。
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获奖的作品具有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及宣传,不另付稿酬。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围者需与主办单位签订相关著作权协议,方可进入评选。
4.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和县有奖征集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
工作组委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