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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民政局征集“养老服务”标志(logo)

发布时间:2023-06-20      截止时间:2023-06-30    阅读量:7526次     
活动赏金:
5000.00

神木市民政局公开征集“养老服务”标志(logo)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了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发展,树立神木市养老服务品牌,打造彰显神木特色和形象的“养老服务名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神木市“养老服务”标志(logo)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个人或单位组织公开征集神木市养老服务标志(logo)。

 三 设计用途   

树立神木市养老服务品牌,在统一品牌引导下,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进行高质量宣传,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 设计用途  



 01品牌标志(logo)设计 

1.标志(logo)设计作品须紧紧围神木市民政局内涵,做到构思精巧、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图形优美、形象正面,充分展示神木市特点。

2.标志(logo)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具有实用性,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徽章、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上进行展示和使用。

02其他要求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其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标志相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标志(logo)尚未在国内外被注册、使用。

2.标志(logo)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设计作品若因模仿抄袭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

3.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及最终采用设计的标志(logo)知识产权归神木市民政局所有。被采纳的设计作品未经神木市民政局书面同意不得作为他用。

 五 参与方式  

1.每位参赛者(个人以身份证为准;机构以单位名称为准)可提交多个作品。

2.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者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3.图稿须存储为JPG格式,图案像素不得低于1200×1200,色彩模式为RGB色,大小不得低于2M,图片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能正常使用。同时,要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不超过1000字。

4.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应征作品电子图稿和《征集表》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文件名均为“作者姓名(单位)+logo征集”。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入选后提供给征集方。

5.投稿方式:投稿电子邮箱357771335@qq.com,联系电话0912-8330776,投稿截止2023年6月30日。

6.所设计logo一经征用给予奖励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