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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集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23-06-15      截止时间:2023-07-10    阅读量:7281次     
活动赏金:
1000.00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自行车、童车、电动玩具及零配件产业,围绕建设“自行车名城,新文旅之乡”的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提升平乡高新区形象,打造平乡高新区品牌,展示平乡高新区产业特点,提高平乡高新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园区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应征作品均须以电子稿形式发送,送达时间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体、专业设计机构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本次设计作品要求能够体现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特色产业发展、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地域特征、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

2.本次作品要求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辨识度高,简明大方,具有国际化、时代感、艺术感和超前性等特点,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能在各种载体和媒介上运用推广。

3.本次作品要求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内外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本次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为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并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地区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形象标识Logo尚未被注册。

5.本次投稿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 ,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M,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四、征集方式

1.相关作品均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形象标识作品使用word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平乡高新区形象标识”。

2.在邮件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可对作者本人或设计团队的艺术风格、代表作品等作简要介绍。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者,须同时由该机构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机构公章。

3.每位参与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

五、奖项标准

征集到的作品将由专家小组进行评审,经专家组评审认定并作为平乡高新区形象标识公开使用的作品,被采纳使用后奖励作品设计者奖金1000元。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xgxqbgs@163.com

联系电话:0319-7885552

七、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其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最终使用,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