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河西走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培育打造“雄关红石榴”品牌,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有形、有感、有效开展,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雄关红石榴”品牌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高等院校、专业设计机构、文化创意团队、独立设计师等,征稿活动参与对象以个人或团体身份报名均可。
三、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以石榴元素为基础进行创意形象设计,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体现“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文化习俗等禁忌。
2.征集作品要具有嘉峪关特色,体现我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悠久历史和人文特色,体现“雄关红石榴”文化内涵,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可观性。
3.征集作品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大众认同度高,便于识别和记忆,适合在各种媒体、宣传印刷品及其他需要标识符号的不同领域中使用、推广。
4.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四、征集方式
1.以单位和个人名义提交作品皆可,需填报嘉峪关市 “雄关红石榴”品牌标识(LOGO)征集报名表。
2.作品以电子版方式进行征集,作品精度不低于300dpi,CMYK模式,储存格式为TIF或JPG,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具体含义等文字性说明。所有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压缩包内发送。
3.来稿邮件电子文件名称请注明“雄关红石榴”品牌标识(LOGO)作品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码。请将作品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2617745 @qq.com(此邮箱为投稿唯一渠道)。联系人:魏晓丽,联系电话:0937-6286400。
五、奖励标准
1.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五名入围,在五名入围方案中选定嘉峪关市“雄关红石榴”品牌标识(logo),奖励方式为最佳作品奖2000元,其余四名入围奖500元/个。
2.入选奖和入围奖作品的作者将获得本活动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集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还。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申报作者承担,主办单位由于采用作品而引发侵权纠纷,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应征者追偿。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参评,即视为应征者同意不可撤销地、排他地将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
4.若有内容相同LOGO,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投稿。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嘉峪关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所有。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