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官林镇城市形象和品味,打造核心卫星城,争当“全市高质量发展第一强镇”,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官林新实践,增强官林镇吸引力、影响力,打造官林城市品牌,展示官林文化内涵,扩大官林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民认同感、归属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官林镇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应征作品均以电子稿邮件形式发送,送达时间以网上记录的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官林镇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入选官林镇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将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载体和场合)。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等均可投稿参加征集活动。 四、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能够体现官林独具特色的历史人文底蕴、产业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点,符合地方历史积淀和鲜明特征,有充足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形象高雅美观、形式简洁明快,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2、应征作品应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内容健康,易于识别记忆与推广宣传,富于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辨识度高,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可用于网站、文件、公函、信笺、宣传品和媒体等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3、应征作品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官林镇形象标识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主要应用场景立体、彩色等视觉识别系统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4、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不得与其他城市、乡镇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5、城市宣传语需提供200字左右的说明,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相关宣传语,紧跟时代步伐,基调积极向上,定位准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避免使用生僻字、词、新词及容易产生歧义的字词,无任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五、奖项设置 (一)官林镇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 1、入围作品10件:奖金各2000元; 2、金奖作品1件:奖金50000元。 (二)官林镇城市宣传语征集: 1、入围作品10件:奖金各1000元; 2、金奖作品1件:奖金20000元。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在奖项上有重复的以最高的奖励为准。每份获奖作品的证书、奖金均按一个主题身份进行发放。多人合作完成的获奖作品所有署名的创作者视为一个整体,由其中一名署名的创作者代表全体创作人领取证书和奖金;机构创作的获奖作品均以该机构的名义受奖。 六、投稿方式 1、应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应征作品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49862269@qq.com,纸质文件信封上请注明“官林城市LOGO和宣传语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公园路8号,邮编214251。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13906152318。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6月1日--6月5)。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评出入围城市形象LOGO和宣传语作品各10件。 2、公众投票阶段(6月6日--6月10日)。将入围作品在官林镇官方公众号“荣耀官林”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后,提出建议名单,然后报镇相关会议确定,最终确定当选城市形象LOGO、宣传语作品各1件,并予以公布。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问题,必须为新创、原创作品,已宣传、发表、使用、存在的作品,不在本次本次征集范围之内。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最终获奖作品应提交一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由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先后为序),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官林镇形象标识和宣传语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才华横溢的你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实力啦! 还在等什么? 赶紧打开脑洞,发挥你的创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