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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形象标识(LOGO)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3-03-22      截止时间:2023-04-21    阅读量:7424次     
活动赏金:
2000.00

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 形象标识(LOGO)作品征集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支撑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筹建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

集聚区旨在进一步优化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结构,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和经济的深入融合,将建设“一平台六中心”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模式,“一平台乌鲁木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六中心”知识产权创造代理中心、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培训交流中心

为更好地展示集聚区,以更直观、更简练、更易记的方式,扩大和提升集聚区知名度与影响力,现向全社会有奖公开征集形象标识(LOGO)。

 

 

 

ONE

形象标识投稿须知

 

1.形象标识(LOGO)应准确反映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特色,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符合发展定位,将地域历史文化底蕴与现代科技发展有机融合,突出整体形象。

2.形象标识(LOGO)的设计要构图新颖、构思巧妙、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便于记忆和识别。

3.形象标识(LOGO)将统一应用于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各种场景中,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要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商品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和印刷,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来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图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设计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否则作品无效。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6.形象标识征集作品文件名应以“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形象标识(LOGO)参评作品+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的形式表现。

 

 

 

 

TWO

知识产权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或正在申请注册商标,同时不得 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由设计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

2.作品入围后,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服务中心和新疆高新人才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发表权等,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获奖者有义务根据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服务中心和新疆高新人才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新疆高新人才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向设计人支付的奖金视为设计人转让作品著作权的全部报酬。设计人不得再在其它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作品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提交作品者被视为知晓并完全接受上述声明及征集要求。

 

 

 

 

 

     奖项设置:优胜奖一名

     奖励标准:2000

     征集对象:面向国内致力于文化创意设计和研发的企业、机构、高校、团体或个人。

     评选方式、结果查询:由组织单位组成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将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人才大厦”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

     投稿须知:1.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参赛作品提交征集活动邮箱:1989163771@qq.com

     联系人:杜萍

     联系电话:17690913688

 

       主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服务中心

                   新疆高新人才运营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