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虚拟形象大使征集
发布时间:2023-03-21 截止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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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指导,西藏自治区互联网协会、西藏自治区动漫协会主办的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虚拟形象大使征集活动于3月15日正式启动,4月15日结束。除奖金外,获胜作品还将被打造成“数字藏品”在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民素质素养与技能提升月启动仪式上公开发布。在此期间,诚挚邀请区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西藏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干劲,动员各方力量,汇聚多种资源,开展2023年全民素质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活动以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为目标,以“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共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为主题,达到激发全民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数字西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目的。为配合活动月系列活动开展,特开展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虚拟形象大使征集活动。活动面向区内外征集西藏自治区2023年全民素质素养与技能提升活动月虚拟形象大使,作品须充分贴合活动月的主题,作品应易于传播,可引起全民共鸣。1.作品形象设定性别不限,表现手法、风格不限,但必须保障形象的正面性。2.作品必须具有表情、漫画、插画等周边元素的延展性,便于用于后续活动宣传推广使用。3.参赛者须绘制作品的三视图,三视图包含正面、侧面和背面,同时须设计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4.参赛作品大小需小于10M;PNG、JPG、GIF格式均可,彩色需为RGB模式。5.设计说明:提交作品的同时,需在正文写明虚拟形象的名字和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内容旨在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人物设计理念和含义,说明文字应逻辑通顺,表述完整)。6.参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及任何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否则,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后果。7.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或工程文件,获奖者需在活动结束后,向主办方(含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下同)提供源文件及版权授权。3月15日-4月15日,将相关参选作品发送至邮箱isxz0891@sina.com。1.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并未参加其他活动赛事;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针对不符合主题要求或涉及违法题材的作品,主办方有权随时将作品移出参赛作品列表。
2.参赛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开发、授权或保护等活动。
3.主办方承诺征集到的参赛作品不商用。
4.作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活动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