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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奖征集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及宣传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截止时间:2023-03-31    阅读量:8437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2022年4月25日国家林草局同意开展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标志着青海湖国家公园正式进入创建阶段。为扩大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联合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及宣传语。


一、征集背景

作为青海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的重要载体,青海湖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气候变化指示器;是世界最大高海拔低温湖泊,中国最大最美湖泊;拥有我国内流区完整水循环水生态过程和独有物种共生生态链;是青藏高原多民族特色文化复合体,游牧民族重要朝圣地。青海湖国家公园标志是青海湖国家公园的代表符号,是彰显青海湖特色,传播青海湖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希望通过此次青海湖国家公园标志设计公开征集活动,传播青海湖生态文明理念,宣传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为青海湖国家公园赋能,让更多的人关注并参与到保护青海湖的志愿服务队伍中来,共同守护中华圣湖、高原明珠,保持青海湖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永葆青海湖碧波荡漾。

二、征集内容

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青海湖国家公园宣传语

三、征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所有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活动。

四、征集时间

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组织机构

主办: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青海省文学艺术届联合会

承办: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大湖出版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六、征集要求

(一)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

1. 形象标志(Logo)需融汇并凸显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特征和定位,充分体现“生态友好、绿色发展、文明和谐、人民幸福”的建设目标,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辨识度高、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用于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作品必须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含作品和报名表)。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形象标志征集”。

3.形象标志(Logo)尽可能体现青海湖国家公园的中英文名称。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需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形象标志(Logo)应是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袭。

5.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6.如作品获奖,应征者在确认奖项后须向主办方提供作品矢量源文件及相关资料。

(二)青海湖国家公园宣传语

宣传语需融汇并凸显青海湖国家公园的特征和定位,充分体现“生态友好、绿色发展、文明和谐、人民幸福”的建设目标,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能引起大众的共鸣,便于宣传和推广。文字以中文为主,中英文结合者为佳,字数限制在15字以内(每位投稿者宣传语数量不得超过3条)。宣传语(含作品和报名表)电子邮件方式寄送。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宣传语征集”。

六、投稿方式

所有参赛者须认真填写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及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若报名表中信息不完整,则视为无效作品。为利于公正评选,参赛作品中均不得直接署名或标记。

收稿单位: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投稿邮箱:842692178@qq.com

联 系 人:武艺伦  电话:18797188239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8号

邮    编:810000

七、奖励办法

1.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Logo)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应由奖金获得者自理。

2.青海湖国家公园宣传语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所得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应由奖金获得者自理。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投稿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最终获奖作品应提交一份《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并由作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将先寄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确定第一创意者。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主办方在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6.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在应征参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主办单位不向应征者支付设计费等任何报酬或费用。

7. 所有参与者可通过关注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在活动推文中下载报名表了解更多青海湖国家公园情况。

8.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冯旺凯  电话:0971—8212539

 

 青海湖国家公园形象标志及宣传语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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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湖简介

/uploadfile/2023/0203/20230203120338496.docx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

                          青海省文学艺术届联合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