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活动
(一)古三村形象标识(LOGO) (二)古三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名称(现江滨公园)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一)能全面准确反映古三村形象,充分体现古三村独特的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每位投稿人的形象标识作品需包括LOGO、LOGO释义及LOGO标准字、标准色。文件以jpg格式上传,设计软件不限,作者需保留源文件。 (二)古三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名称字数限7字内,突出示范带生态休闲的功能定位,强化建设示范带的宣传氛围。 投稿者可将作品投递至邮箱gusancw@qq.com 邮件命名方式: 1、“作者姓名+联系方式+LOGO” 2、“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示范带名称” 邮件为本次征集活动唯一指定投稿方式,其它方式如传真、邮寄等一概无效。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古三村“两委”成员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给予相应奖励。 (一)古三村形象标识(LOGO)。采用LOGO作品一项,奖金1000元。 (二)古三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名称。采用名称一个,奖金1000元。 注:奖金包含著作权转让费 (一)应征作品需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若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评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收到作品时间先后为序)。 (三)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四)作品被采用的作者领取奖金后,其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采用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上述金额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七)作品评审时间:2023年4月1日—10日,评审结果在4月10日前公布。 (八)评选结果将在古三村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古三村民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760-22357533 古三村民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