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建设工作,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灵璧检察党建品牌,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院党建品牌及标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征集内容
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名称+标识(LOGO)
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时间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6日
(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投稿作品须共同满足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有品牌名称,二是要有品牌标志(logo),三是要有品牌内涵。
具体要求:
1.名称简短有力。用4-10个字的短语精炼概括出品牌名称,要求形象贴切,朗朗上口。
2.品牌务求实效。能够较好反映灵璧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紧扣“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核心任务,强化党建引领,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以新的检察业绩展现党建领航新成效。
3.标志突出特色。创意新颖,外形简洁,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品牌标志要突出灵璧检察特色、党建特色、时代特色,与品牌内涵相呼应。
标识电子稿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以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300-500字对品牌名称及logo的创意说明。
奖项设置
1.由县检察院党建品牌标识征集组委会确定入围优秀作品4件。
2.设置一等奖1件、二等奖1件、三等奖2件。
3.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500元。
4.以上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奖金包含形象标识著作权转让费。
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实行网上征集。投稿者将作品发至292789881@qq.com。投稿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党建品牌标识征集活动”。联系电话:13905675001。
注意事项
1.投稿者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内容及活动规则,主办方对活动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院校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投稿者提交作品时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扫描件),并和应征作品一并投递,因作品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入围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5.参加过其他竞赛、活动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