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由惠州市本土音乐、美术、戏剧、舞蹈等多门类艺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即将应运而生。为更好地展示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形象,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标志形象体系,现面向社会开展会标(Logo)设计征集活动。
主办单位: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筹备委员会
本次主要征集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标识(Logo)
(二)形象标识要求
1.彰显组织特色。形象标识(Logo)要符合“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的创意要求,同时要深刻把握群体文化特色内涵,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的形态,要求有多层次多维度的展现。
2.力求简洁明快。形象标识(Logo)要简洁明快,构图新颖,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和可创性。
3.易于广泛传播。形象标识(Logo)要适用于整体形象组合及多种场景应用,如展会展览、宣传资料、数字媒体等其它衍生产品。
4.注重原创品质。形象标识(Logo)须具有原创性,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严禁剽窃和抄袭,不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权利。5.符合法律规定。形象标识(Logo)中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6.合理投稿数量。同一设计团队或作者,参与征集的设计稿数量不超过5件。
全国专业设计公司、创作团队、设计爱好者,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上述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本次征集活动
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
入围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元/人并颁发证书。
(一)征集时间、方式
1.自征集发布起至2022年12月15日。
2.设计方案以“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Logo”为标题,发到指定邮箱(所有投稿方案,主办方将不退稿)。
投稿邮箱:961610318@qq.com 联系电话:13824270052
3.作品图形电子稿附作品释义为一个画面(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1M。同时递交Word文档附姓名和联系方式;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4.获奖者在活动结束后,向主办方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二)评审:12月中旬,由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筹备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优胜奖1件。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投稿作品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投稿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注册,未以任何形式的披露、发表、使用或开发,直至本次征集活动结束且投稿作品确定未被选为获奖作品之日。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获奖投稿人需承诺并认可该作品是受承办方委托进行创作,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惠州市新文艺群体协会所有。
(三)投稿人承诺
因投稿人提交的投稿作品引起的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投稿人应保证主办方免受与上述纠纷有关的任何不利影响,并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四)提交投稿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并充分理解,凡参与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本次征集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