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
LOGO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建设,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职责,以高原湿地生态保护为抓手,创建了“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该品牌LOGO。
一、征集时间及范围
(一)征集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1日止。
(二)征集范围:团体和个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聚焦“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意义及定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长江上游主要支流岷江、大渡河纵贯全境,是黄河流经四川唯一的地区,是黄河上游的重要水源地。四川省委提出“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确立了“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发展定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肩负着守护两大母亲河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提出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长江黄河上游生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王晓晖书记“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坚决扛起长江黄河上游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的指示要求,立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职责,创立了“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鹤翔兰萨”意为黑颈鹤飞翔的湿地,兰萨为藏语湿地一词的音译,“鹤翔兰萨”品牌寄托了阿坝州检察官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美好愿景。阿坝州检察机关着力打造“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就是立足阿坝生态保护实际,突出阿坝公益诉讼特色亮点,以点带面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
(二)应征作品应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时代感、艺术感特点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辨识度高,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传播应用。
(三)应征作品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
三、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一)评选程序。主办方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符合要求的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并指导候选作品作者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在此基础上,由评委会审议并最终确定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LOGO。
(二)奖励办法。在6件入围作品中,设一等奖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8000元;二等奖作品2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作品3件,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最终确定的阿坝州人民检察院一等奖“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LOGO将在各类平台发布推广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设计方案发生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主办方和投稿人系委托合同关系。入围作品设计者须承诺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全部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约定。主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入围作品进行各种形式宣传及衍生产品制作的权利,不再另付报酬,并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三)投稿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应征作品的电子版文件及纸质文稿,另附纸张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应征作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96295582@qq.com,纸质文件信封上注明“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LOGO征集作品”字样,邮寄地址:四川省马尔康市南木达街3号阿坝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邮编:624000。
(四)应征作品和文稿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六)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鹤翔兰萨”高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LOGO征集的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咨询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837-2855962。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