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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鞋都·温州”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征集

发布时间:2022-09-21      截止时间:2022-10-10    阅读量:7568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温州鞋,行世界。

2001年9月12日,温州被授予“中国鞋都”称号。20多年光辉历程,“中国鞋都”温州创业创新、高歌猛进,已跻身千亿产业集群,涌现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及鞋业企业,是全国乃至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鞋革生产、出口基地之一。

“十四五”开局之年,温州吹响“中国鞋都”的号角,全力打造产业链齐全、更具创新凝聚力、资源统筹力和时尚影响力的“世界鞋都”。但在这个万物互联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具画面感的表达、更有冲击性的视觉、更富传播力的形象,从而让温州“中国鞋都”这张国字号品牌,更有张力、活力、生命力,真正实现形神兼备、相得益彰、融通中外。

即日起(9月19日),由温州市经信局和鹿城区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的 “中国鞋都·温州”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征集活动正式启动!

“中国鞋都·温州”应该以怎样的形象向着“世界鞋都”款款走去,这里已搭建好舞台,期待您来一展身手!

 

 


  一、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1日-10月13日

 

(三)专家评审及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0日之前

  二、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鹿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

  三、作品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两大项目,分别是“中国鞋都·温州”形象logo设计征集、“中国鞋都·温州”一句话宣传语征集。

(一)“中国鞋都·温州”形象logo作品要求

 

1、设计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能体现“中国鞋都·温州”的特色。

 

2、具有较强的可辨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

 

3.图案结构便于广泛应用、推广和印刷,适合于在各类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和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并附上2-3个场景应用效果图;

 

4.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5.提交的作品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有5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同时注明应征者真实姓名(或组织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6.提交的作品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

 

(1)作品设计图案电子版应包含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G格式,设计精度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为AI格式或PSD格式;

 

(2)创意文案说明电子版为word格式;

 

(3)作品纸质版统一以A4纸张彩色打印。

(二)、“中国鞋都·温州”宣传语作品要求

1、表意精准、文字精练、易懂易记、便于传播,最多不超过20字。

2、要有节奏感、韵律感,朗朗上口。

3、主题突出,体现“中国鞋都·温州”的特色。

  四、提交要求及程序

参与征集活动的参赛选手需在10月10日中午12时之前,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黄仁爱;联系电话:15858868890;传真:88096633;电子邮箱:120735406@qq.com),注明“中国鞋都X+”征集活动,作品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纸质版logo设计征集作品请于10月10日中午12时之前,将作品寄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府学巷56号温州日报大厦联系人:黄仁爱;联系电话:15858868890。

  五、奖励办法

(一)“中国鞋都·温州”形象logo征集奖项设置:录用奖1名,奖金30000元,并颁发证书。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中国鞋都·温州”宣传语征集奖项设置:录用奖1名,奖金20000元,并颁发证书。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六、评选过程

(一)作品征集期,自2022年9月19日起至10月10日中午12时之前,参赛者将作品电子版、纸质版(logo征集)发送至指定地址和电子邮件。

(二)网络投票期:2022年10月11日上午8时至10月13日上午8时,温州日报旗下温州新闻APP开辟投票页面,展示所有作品,面向全市进行为期三天的大众网络投票。每一位网友均可登录界面,选择最合适的形象logo10个,选择最佳“宣传语”10条。每个网友每日限投一次,直到网络投票期截止时间为止。

(三)专家评审期:2022年10月17日前,专家综合网友票选的作品,按照投票数额,从高至低择选每组10个作品,再综合考虑作品的内涵价值、表现形式,进行专家评分。最后按一定权重进行最终赋分。

(四)作品公示期:2022年10月17日-10月20日

(五)logo和宣传语发布:在“中国鞋都”迈向“世界鞋都”系列活动上发布征集结果。

  七、相关说明

(一)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单位对入围的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公告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报酬和费用。

(二)lOGO设计方案的最终确定须经活动主办单位批准。主办单位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标志进行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由主办单位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文化教育项目和任何与中国鞋都相关的活动;生产、印刷、电视转播或媒体互动宣传;在电视转播、持权转播商的推广、及其商业合作伙伴所推广的市场活动,以及相关授权项目中的使用。

(三)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提交者的原创作品,提交者须对作品的版权与著作权承担完整法律责任,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对涉嫌抄袭的作品有权不予采纳。

(四)参赛作品,不能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如有后果自负。

(五)所有奖项均为“含税”。

(六)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内容系虚假伪造,后果自负。

(七)凡向本活动主办单位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主办单位保留最终解释权。

 

 

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温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郑海华 欧阳潇

编辑:陈冰洁

监制:胡恩强 刘曜